從四阿含見佛法僧眾------
詳閱四部阿含經,思惟佛、法、僧眾(九十八)之27
壹.佛陀-----如來至真等正覺,十號具足(98)之27
諸佛常法----- 如來在世間,應行五事
當轉法輪之十八之27
有一時,佛坐於一樹下,思惟摩竭國人命終生處。
時,去佛不遠,有一鬼神,自稱己名,白世尊曰
: 我是闍尼沙,我是闍尼沙。佛言 : 汝因何事自稱己名為闍尼沙 ? 汝因何法自以妙言,稱見道跡 ?
闍尼沙言 : 非餘處也,我本為人王,於如來法中,為優婆塞,一心念佛而取命終,故得生為毗沙門天王太子。自從是來,常照諸法,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於七生中,常名闍尼沙。(註1)
闍尼沙自稱,”本為人王,一心念佛而取命終”。應可斷定,闍尼沙就是摩竭國頻婆娑羅王,韋提希夫人為其后,曾於佛前,與諸大臣、及諸天人、大眾,聽聞佛為漸次說法乃至說苦、集、滅、道,然頻婆娑羅王並未與眾多大臣、天人、大眾,於座上見諦得無間等,斷三結使,證須陀洹。(註2)後為其子阿闍世拘禁乃至餓死,然而,頻婆娑羅王稱一心念佛而取命終,應是於念佛終,如實知見諸法法住法空無我無我所,見諦得無間等,證須陀洹果。故稱名闍尼沙,佛稱見道跡之謂。由於如實知見法住法空無我無我所,故不提為其子阿闍世拘禁乃至餓死之事。
阿闍世王亦於佛前懺悔,如愚如惑,父王無過而取害之,而得無根信。(註3)
至於佛所稱見道跡,並非成道跡(註4)或得道跡(註5),乃得苦聖諦智,如實知見修道、斷苦集、證苦滅之苦滅道跡聖諦。
如是闍尼沙不見餘苦,唯見此陰滅已,異陰相續,我慢未斷故。105經
註解
註1 : 見長阿含經卷五闍尼沙經。
註2 : 見增一阿含經卷26等見品第34第5經。另謂王聽聞佛說五陰非我不異我不相在,當場法眼眼生,住果證。見中阿含經第62經。
註3 : 見增一阿含經卷39馬血天子品第43之2第3經。
註4 : 見增一阿含經卷20苦樂品第29第7經。
註5 : 見增一阿含經卷35莫畏品第29第1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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