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3日 星期四

恭錄 從信師父於苦、集、滅、道四聖諦之註解,以益於四聖諦無間等。(九)之二
.若「法住法空」句謬為「法住法定」便成為贅言,對於下文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如是隨順緣起,是名緣生法。就是竹竿鬥菜刀,前言不搭後語,前後相矛盾。
. 若「因緣法」解釋為世間的法則,「法住法空」的前文,「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已陳述世間的法則,續文「此等諸法,法住法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如是隨順緣起,是名緣生法。」是闡述下文「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現象界的本際,以其「法住法空」,是故「多聞聖弟子於此因緣法緣生法,正知善見,不求前際,……..爾時悉斷悉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於未來世成不生法。」是故「法住法空」不該謬為「法住法定」。
.「法住法空」是因緣法的旨趣,若不得法眼淨則不知不見此法要,是故因緣法難知難解,雜阿含二九三經 :「此甚深處,所謂緣起倍復甚深難見」,闡陀比丘跟釋迦牟尼佛學佛四十幾年,直到釋迦牟尼佛入滅後,於一切諸行空寂仍不知不解。若「法住法空」謬為「法住法定」,則因緣法只是佛學知識,初學讀它一遍便通曉無誤,細讀它千遍萬遍仍是「凡俗見所繫」的凡夫,無法由因緣法徹悟世間真相。是故「法住法空」不應謬為「法住法定」。
.佛法的岐見應直承釋迦牟尼佛的教誨,以佛法經文的旨意來釐清,不應只用祖師的言論及翻譯來作比對,因為祖師論著及翻譯只是學佛的心得,和我們現代的學佛人平等地位,並無真理的可信度。(1)
註解
1 : 見法住法空思惟,一切諸行皆空皆寂釋從信解釋,廣善精舍出版,頁1492行起至頁1506行止。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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