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5日 星期日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四十九)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35)
佛陀告知眾比丘 : 未來久遠人壽八萬歲時,當有佛名彌勒如來,十號具足....... 。於是,尊者彌勒即從座起,偏袒著衣,叉手向佛,白曰 : 世尊,我於未來久遠人壽八萬歲時,可得成佛名彌勒如來,十號具足.......
佛陀並著阿難取金鏤衣,親自交給彌勒尊者。
(見中阿含第66)
回顧錠光(燈光或燃燈)如來的授記,除了開示 : 菩薩所行,無所愛惜。
偈答 : 如汝所說施 亦不如來言 當忍億劫苦 施頭身耳目 妻子國財寶
         車馬僕從人 設能堪與者 今當授汝決
並回應梵志之請,足蹈其髮而過,並為其授記。
(詳見增一阿含卷十一善知識品第二十第3)
依據上述的授記例子,授記者並無置入受記者任何有形、無形物。
佛陀交付彌勒尊者金鏤衣,囑咐尊者用以布施佛法僧眾,以承擔諸佛之為世間護、為世間求義、及饒益世間、求世間安穩快樂。
佛陀竟然主動為彌勒尊者授記。或許尊者早已進入佛法僧建構的"發願與償願機制"。因為,發願成佛隨時隨地可作,不必諸佛授決來附署。   
唯,佛陀以梵志身分,不要求錠光如來允許其出家修梵行成佛道,竟然,跨越門戶與時空,要求錠光如來肯定祂能成佛。
而,站立一旁的梵志同學(曇摩留支尊者),不忍見錠光如來蹈佛陀(仍是梵志身分) 的頭髮,說道 : 此禿頭沙門何忍......
(詳見增一阿含卷十一善知識品第二十第3)
此賢劫迦葉佛出世時,佛陀生為豪富梵志之子,名優多羅童子。善友陶師難提波羅邀童子一起去見迦葉佛,竟然回答 : 我不欲見禿頭沙門,禿頭沙門不應得道,道難得故。   
陶師抓起童子頭髮,硬將其拉下車,一起去見迦葉佛。也因此,優多羅童子出家修梵行,並於該世往生兜率天,以備下生成佛。(見中阿含第32經,第63)
梵志志願生梵天,大梵天王是眾生父母,創造此世界。此門戶之見,隨著剃除鬚髮而去除。
諸佛世尊皆出人間,非由天而得也。(見增一阿含卷二十六等見品第三十四第3)
自知自證如來無上至真等正覺----成佛,可作為一終極目的,也只有人才能以成佛為終極目的。持八關齋法或四攝事發願成佛,進入佛法僧建構的"發願與償願機制",步上目的自主的實踐願望路途,同步生命、自由與幸福的追求。
康德乃謂 : 僅於人,亦僅能於人,以其為一道德主體,就目的而言,吾人得認識無條件性之立法實體,據此其人得作為一終極目的,而整個自然乃有目的性的受其支配。(附註1)
附註1 :
Only in man, and only in him as subject of morality, do we meet with unconditioned legislation in respect of purposes, which therefore alone renders him capable of being a final purpose, to which the whole of nature is teleologically subordinated. See, Immanuel Kant, Critique of Judgement, English translation by J. H. Bernard, D. D. , D.C.L., Macmillan and Co., Limited, 1914,  p.361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7年6月22日 星期四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四十八)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34)
燈光(錠光或燃燈)如來笑著,口出五色光,光明遍照三千大千世界,諸佛常法,光明從佛頂上入,即為授佛決,乃曰 : 汝速還起,將來之世,當成作佛,號釋迦文,如來至真等正覺。或曰 : 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上參考 : 增一阿含卷三十八馬血天子品第四十三之一第2經,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
如是授記者透過"發願與償願機制",肯定受記者必能實現其誓願,跟授記者同樣,自知自證如來至真等正覺,成佛,十號具足。這就是同利或等利。
轉輪聖王自行十善,亦復教他人,使行十善,這也是同利或等利。
自證須陀洹果,亦復教他人,使證須陀洹果。自證斯陀含乃至阿羅漢果,亦復教他人,使證斯陀含乃至阿羅漢果。這也是同利或等利,而且,傾囊相授,豪不保留,絕不留一手。
諸佛為人授佛記或授記、授決,即是基於同利或等利原則,傾囊相授,豪不保留,絕不留一手。
Timaeus說,造物主俱善德,意願萬有同其一般完美盡善,因此,將智性置入靈魂,將靈魂置入軀體,創造智性宇宙。( See, Timaeus 29 e sq.)
這就是不折不扣的同利或等利,造物主會是同利或等利的原創者 ?
Timaeus又說,心( mind )主導宇宙的創造,於說服諸物必然性服膺理性,宇宙於焉生成。
宇宙的創造是自我完成其圓滿至大。然而,Timaeus卻說造物主上帝創造宇宙。
這要如何解說 ?
原來,造物主將智性置入靈魂,將靈魂置入軀體,創造智性宇宙。( See, Timaeus 29 e sq.)
那麼,主導宇宙自我創造的心( mind ) ,又從何而來 ? 那是上帝造物主的心 ?
Timaeus特別指出,唯有不可見靈魂這存有,才能正當擁有心。( See, Timaeus 46 d )
所以,主導宇宙自我創造的心,就是上帝造物主置入宇宙軀體的靈魂,其所正當擁有,並賦有理性和智性。
那麼,授佛記或授記、授決,是不是同於造物主般,將智性置入靈魂,將靈魂置入軀體,授記者置入某物於受記者 ?  
不然,不就是空口說白話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7年6月20日 星期二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四十七)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33)
佛陀在寶藏如來出現於世時,和修摩提的上輩子一樣 ,也是國王的女兒,名牟尼。王女曾布施一長老比丘燭火脂油之類,用為燃燈續明以供佛。長老比丘以此供佛續明之功德,發願來世值佛,聞正法修梵行。然寶藏如來竟為其授記,謂將來必成佛,號燈光如來至真等正覺。王女得知此事,即往見寶藏如來,要求同等授記,因為,長老比丘用以供佛之燭火脂油,是其惠施。
寶藏如來以王女只求授記,並無發成佛之願,遂告之,將來燈光如來是汝善知識,當為汝授記。
佛陀自述,若王女在寶藏如來時,更發成佛誓願,必於該劫如願成佛。
爾後,長老比丘成佛,號燈光(錠光或燃燈)如來,要求梵志(佛陀的前身)發成佛的誓願,始為其授記,將來必成佛,號釋迦文佛。 
(以上參考 : 增一阿含卷三十八馬血天子品第四十三之一第2經,增一阿含卷十一善知識品第二十第3)
受記者發誓願,授記者肯定受記者必能實現其誓願。則此誓願的實現,即進入亙古以來,由佛法僧建構的"發願與償願機制"。而佛法僧戒是諸天天道(見雜阿含第847經、第848經、第849經、第850),故而,諸天亦參贊此機制的運作。
受記者的發誓願出於自由意志,乃受記者基於智性與理性的行為,雖非完全自發而有受啟發,然不失其自主性,絕非強制所致。可謂目的自主行為。
"發願與償願機制"不但保障"個人的目的自主",更是"生命、自由與幸福追求"的無限延伸。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7年6月16日 星期五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四十六)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32)
佛陀比丘弟子問道 : 何因何緣 ? 修摩提生富貴家,適邪見之家。又作何功德 ?今得法眼淨,並使滿富城八萬四千人民亦得法眼淨。
待佛陀與諸神通弟子回到祇桓精舍,諸未漏盡弟子,即向佛陀提起上述疑問。但是,不直接質問佛陀,為修摩提召開此次神通大法會 ,不是有違常理 ?
佛陀這麼回答,修摩提在迦葉佛時,是波羅奈國哀愍王的女兒,名須摩那,篤信佛,行布施、兼愛、利人、等利四事,並以此功德,作出誓願,當來之世,得以值佛,不轉女身,然,佛能為其說法,使得法眼淨,並及其國人民同時得度,皆得法眼淨。    
因此,佛陀召開此次神通大法會,作師子吼,威懾把持滿富城政教的六千梵志,為修摩提及滿富城人民(當時波羅奈國人民)排除聽聞正法的障礙,並依諸佛常法,為其循序說法,皆得法眼淨。
佛陀總結 : 由彼(修摩提)誓願,今值我(釋迦牟尼佛)身,聞法得道及彼人民之類,盡得法眼淨。
然而,修摩提及滿富城人民為何能如願以償 ? 憑什麼功德得以實現願望 ?
佛陀特別指出,此四事最是福田,若比丘親近四事者,便獲四諦,當求方便,成四事法。
(以上參考增一阿含卷二十二須陀品第三十第3)
所謂四事即布施、愛語(愛敬) 、行利(利人) 、同利(等利)四攝事。
佛陀說道 : 若所有法是眾之所取,一切皆是四攝事。....過去世、過去時,眾以有所取者,亦皆是四攝事。未來世,眾當有所取者,亦皆是四攝事。或一取施者,或一取愛語,或一取行利者,或一取同利。(見雜阿含第669)
誓願是否得以實現,亦即發願者能否如願以償,就在發願者是否行四事或四攝事,或一取施者,或一取愛語,或一取行利者,或一取同利。
佛陀並增設八關齋法,謂持此八關齋法,當發誓願,無願不果。
(見增一阿含卷三十八馬血天子品第四十三之一第2)
若然,憑著行四攝事或持八關齋法的功德而發願,其願望必實現。
佛陀揭示一個「發願--償願機制」,使得長夜心為貪欲、瞋恚、愚癡所染的眾生,還能稱心如意,實現自主性的目的,即,生命、自由與幸福的追求,稱心如意。
這是怎麼一回事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7年6月13日 星期二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四十五)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31)
緊追著長髮白衣飛仙,就是五百華樹,枝頭花開朵朵,大如優鉢曇花,朝陽將其映現出種種耀眼顏色。
修摩提說道 : 均頭沙彌化作這五百棵花樹,祝願滿富城人民吉祥如意。小師父是舍利弗尊者的徒弟,見樹不見人,不是深藏不露,而是不強出頭。五通仙人須跋梵志曾目睹小師父在阿褥達泉中一金案,行師子奮迅三昧,並入火光、水光三昧。須跋梵志進而向我大家滿財長者推崇我師世尊,謂此女(修摩提)所事之師,最小弟子(均頭沙彌)有此神力,況復最大弟子(舍利弗尊者)有何可及乎,何況彼師如來至真等正覺而可及乎 ?! 遂促成這次神通大盛會。(參考增一阿含卷二十二須陀品第三十第3)
須跋梵志坦然自揭其短,心得自在,雖未漏盡,誠然是解脫之人。    
其實,佛陀一向不鼓勵弟子,向世人展現神通上人法。
因為,即使現無量神足,不信者謂言,聞有瞿羅咒能現如是無量神足。或現觀察他心神通,不信者謂言,聞有乾陁羅咒能觀察他心。
所以,不信者之言,顯然是誹謗之言。
(參考長阿含卷十六堅固經)
 
佛陀及諸弟子的神足通、他心通等上人法,皆是修習四神足(或四如意足)而得,而四神足(或四如意足)皆因得定(三昧)斷無明行而開發。
法樂比丘尼回答毗舍佉優婆夷曰 : 若善心得一者,是謂定也。四念處是謂定相也。四正斷是謂定力也。四如意足(或四神足)是謂定功也。(見中阿含第209)
四正斷即四如意足(或四神足)的精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或精進三昧行盡神足)
故而,四神足(或四如意足)即定力與定功,非瞿羅咒、乾陁羅咒或任何咒術,堪與比擬。
如是將神足通、他心通等上人法與外道的瞿羅咒、乾陁羅咒或任何咒術,等量齊觀,形同毁謗。
所以,佛陀不鼓勵弟子,向世人展現神通上人法。
那麼,佛陀為修摩提召開此次神通大法會,不是有違常情 ?
修摩提究竟施用何種法術 ,使得佛陀為其破例召開此次神通大法會 ?
能不一探究竟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7年6月11日 星期日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四十四)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30)
第三幅畫 : 一白衣、一小沙彌和十二位比丘各展神通。
乾荼白衣長髮,背著大釜,領先小師父和十二位大師父,飛向旭日。
兩鬢皆白的修摩提女士,抬著頭,手指乾荼,對著大眾說道 :
乾荼老人家自願當僧眾的使用人,已得五通,是三果聖人,背上大釜,叫作自然釜鑊。釜鑊中藏著沒畫出來的一大袋自然粳米和一顆摩尼燄光珠。
早在前一天,乾荼奉世尊之命,往北鬱單越取來自然釜鑊、自然粳米和摩尼神珠。
世尊當初到優留毗村度三迦葉波兄弟及其千弟子期間,就曾往北鬱單越取回自然粳米。(見增一阿含卷十五高幢品第二十四之二第1)  
又,世尊曾帶領五百大阿羅漢比丘,坐在阿耨達泉寶蓮花上,阿耨達龍王即供養以自然粳米。(參考增一阿含卷二十九六重品第三十七之一第2)  
世尊為什麼要自備食糧 ,不受我大家滿財長者的供養 ?
世尊不為說法而受食,世尊說法不附條件,不取酬金。
故說偈曰 :
不因說法故  受彼食而食  但為利益他  說法不受食
(見雜阿含第98)
自然粳米置於自然釜鑊上,釜鑊下置摩尼燄光珠,粳米飯熟,燄光滅。
此釜鑊所煮出的自然粳米,不但可以飯飽世尊及千二百五十僧眾,甚至飯飽六千梵志與全滿富城人民,還有餘。
謂主人不起,飯終不盡。(見長阿含卷十八世記經鬱單越品)
六千梵志為什麼不食等同忉利天食的自然粳米 ?
修摩提女士念起阿難的說法 :
六千梵志見世尊作如此神變,各各自相謂言,我等可離此國,更適他土。此沙門瞿曇已降此國人民。(見增一阿含卷二十二須陀品第三十第3)
修摩提女士竟然心得自在,當起導覽。
是的,
修摩提女士將畫師、畫師弟子的得意畫作,融入其信仰而心得自在。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7年6月9日 星期五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四十三)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29)
佛陀提到,有四位梵志已得五通,只差漏盡,可稱為五通仙人。他們知道壽命將盡,伺命隨時到來,因此,聚集商議如何避開伺命。於是,他們各自展開神通,然而,卻分別死在虛空中、大海底、須彌山腹、金剛際,無人得以免死。(見增一阿含卷二十三增上品第三十一第4)  
修四神足,得四通,何止未漏盡,還欠一通,始晉級五通仙人,如何免死 ? 還奢言不死一劫有餘 ?
修四神足,不止得四通,不要望文生義,陷入智障。
佛陀說,欲得免死,當思惟四法本,即思惟 : 1. 一切行無常(諸行無常) 2. 一切行苦(諸行是苦) 3. 一切法無我(諸法無我) 4. 滅盡為涅槃(涅槃寂靜 )(同上)
所以,欲得免死,當滅行以臻涅槃。而所謂行,乃無明所緣之行。行滅識滅乃至生滅老死滅,始能談免死。
四神足即 :
1.自在三昧行盡神足,乃諸有三昧自在,意所欲,心所樂, 使身體輕便, 能隱形極細。
2.精進三昧行盡神足,乃無有懈倦,亦無所畏,有勇猛意。
3.心三昧行盡神足,乃心所知法,遍滿十方,石壁皆過,無所罣礙。
4.戒三昧行盡神足,乃諸有三昧,知眾生心中所念,生時滅時,皆悉知之,有無欲心,有無貪瞋癡心,...乃至有無解脫心,皆悉了知。
(見增一卷21苦樂品297經,另參考長阿含卷八眾集經三變化、卷十六堅固經三神足)
四神足皆以行盡,作為三昧成就的準則。行盡即行滅之謂。
又,四神足亦稱四如意足,即 : 1.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2. 精進定斷行成就如意足,3.心定斷行成就如意足,4.思惟定斷行成就如意足。
斷行成就即行盡,斷行成就亦即行滅。尤其,四如意足係依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乃至愛盡(涅槃),不離四法本思惟。(見雜阿含第561)
因此,成就四神足或四如意足,不但,得以免死乃至不死一劫有餘,必也,漏盡,心解脫慧解脫,三明六通具足。
如此可見,成就四神足乃至三明六通的賢聖,其心的如意,誠非畫師畫師弟子的隨意圖畫的隨意,所能比擬。因為,諸賢聖之心,已不為貪瞋癡所染,已解除繩繫五陰的愛結。
唯,無論如何將心比心,還是看看畫師、畫師弟子隨意畫出的第三幅圖---諸賢聖心的如意。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7年6月5日 星期一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四十二)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28)
佛陀在遮婆羅塔一樹下對阿難說道 : 諸有修四神足,多修習行,常念不忘,在意所欲,可得不死,一劫有餘。阿難,佛四神足,已多習行,專念不忘,在意所欲,可止不死,一劫有餘。為世除冥,多所饒益,天人獲安。
爾時,阿難默然不對,如是再三,又亦默然。(見長阿含卷四遊行經第二之二)  
舍利弗對目連說 : 諸有比丘、比丘尼修四神足,多廣演其意者,若彼人意中,欲住劫過劫,乃至不滅度。
目連回答 : 如是舍利弗,如來言,若比丘、比丘尼修四神足,欲住壽經劫者,亦可得耳。(見增一阿含卷十八、四意斷品第二十六之一、第10)   
如是修好四神足,可隨心所欲,活過一劫以上。
梵迦夷天即梵天和大梵天王,壽一劫或有減。龍、金翅鳥亦壽一劫或有減。(見長阿含卷二十忉利天品)
一劫有多長 ?
可如此估算,人壽從八萬四千歲起,每一百年減一歲,減至十歲,稱減劫。再從十歲起,每一百年增一歲,增至八萬四千歲,稱增劫。如是減增劫所經歲月,稱一劫,即(84000-10)x100x2=16,798,000年。(參考長阿含卷六轉輪聖王修行經)
修好四神足者,其壽命可超過一千六百七十九萬八千歲,太不可思議。
而佛陀交代大迦葉、君屠鉢漢、賓頭盧和羅云等四大聲聞不般涅槃,須佛法沒盡,然後乃當般涅槃,大迦葉要當彌勒出世,才般涅槃。(見增一阿含卷四十四、十不善品第四十八、第3)    
彌勒菩薩要等人壽增至八萬四千歲,減劫(75-10)x100+增劫(84000-10)x100=8,405,500年,現在起算8,405,500年後,才下生成佛。(參考長阿含卷六轉輪聖王修行經)
大迦葉至少要活八百四十萬五千五百歲,再加(100-75)x100歲,還是不可思議。
大迦葉在摩竭國毗村山中入滅盡定,當彌勒佛率眾入禪窟取其僧伽棃而著,時大迦葉身體奄然星散。(見增一阿含卷四十四十不善品第四十八第3)
佛陀和漏盡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得三明六通者,皆四神足修習滿足,功力深厚,如是,皆能得隨意自在,活過一劫以上。
佛陀質問火種居士薩遮尼揵子,凡是主人對於他所有,應能支配、主宰,不是嗎 ?
那麼,火種居士可以這要反問佛陀 :   
這色、受、想、行、識五陰身心,可以隨心所欲,隨意自在,活過一劫以上。
那不就是,令彼如是、不令如是耶 ? (參考雜阿含110)  
那不就是,我能隨心所欲,支配色、受、想、行、識五陰身心,一劫以上。
這世間可有任何主人能支配任何事物百千萬年以上 ?
還說不是色、受、想、行、識五陰身心的主人,還說,色受想行識五陰,無我無我所 ?
火種居士薩遮尼揵子還是早日圓滿修成四神足吧 !
又,人能活過一劫以上,其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的權利,可就要比例放大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