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二百二十六)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113)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二百二十四)乙文之註解(II)
註3 : 尊者陀驃摩羅子於佛前取般涅槃,乃入三昧如其正受,騰身於空,行住坐臥,作種種變化,隨即於空中,內身出火,還自焚其身,取無餘涅槃,消盡寂滅,令無餘塵,譬如空中然(燃)燈,油炷俱盡。尊者空中涅槃,身心俱盡,亦復如是。(見雜阿含第1076經)
如是,薪盡火滅,識滅,不更受有。
阿室已比丘作是念 : 此身四大,地水火風,何由永滅 ?
何由薪盡 ? 薪盡不因燃燒盡 ? 而因火滅 ?
佛如是偈答 :
何由無四大
地水火風滅 ……何由無名色 永滅無有餘 應答識無形 無量自有光 此滅四亦滅
…… 識滅餘亦滅(見長阿含堅固經)
名色就是身心,身是四大和合,心無形,即心即意即識。佛的解答 : 識滅名色滅四大滅無餘。謂此有故彼有
: 識緣名色,名色是識所緣。此無故彼無 : 識不緣名色,名色則無。何以識不緣名色 ?
無量自有光滅無明,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如是成就不生法,識滅則四大永滅不生。
無量自有光如何生成 ?
知苦聖諦、知苦集聖諦、知苦滅聖諦、知苦滅道跡聖諦,如是知,如是見,如是無間等,一切漏盡無漏,心解脫慧解脫。(見雜阿含第393經)
如是,漏盡智明生無量自有光。何以見得 ?
佛說
: 合集爾所螢火光乃至欲界諸天光明、色界諸天光明、地自在天光明、佛光明,不如四聖諦光明。(見長阿含世記經忉利天品)
漏盡智明因四聖諦光明而生無量自有光,明矣。故而,薪盡火滅是無明滅、行滅、識滅、四大亦永滅的不生法,應作四聖諦思惟,柏拉圖等賢哲能不知之 ?
註4 : 見中阿含第168經、雜阿含第870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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