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手案「聖經」,宣誓就職,捍衛美國人民的自由(概括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因為,美國總統的權力,來自美國人民的天生「自由」。
上帝、自由構成美國政治權力的「第一因」與「究極因」。因此,康德稱上帝、自由與永恒,構成道德的三大基理(Postulates)。自由是理性事實。
杜魯門主義(The Truman Doctrine, 1947.03.12)旨在捍衛人類自由,免於集權統治。自由才是正義的所在!故謂:自由即普世人權至高無上" Freedom means the supremacy of human rights everywhere."( President Franklin D. Roosevelt, The four freedoms, Jan. 6, 1941)。
然而,美國人竟然將台灣人置於蔣介石的獨裁與集權統治?蔣氏父子將台灣戒嚴四十年,台灣人不笨也愚!
難道美國人看待台灣、台灣人,是愚人船(Ship of fools)?
固然,美國一再表明,台灣不是中國的領土。但是對於台灣人變更作中華民國國民,能不作任何解說?
波多黎各人民,背著五百年的被殖民史,將在2012或2013年,依聯合國大會1514及1541號決議案,決定其未來。但,無論波多黎各人民如何決定其未來,「回歸西班牙」,絕對不是選項!台灣人也背著三百六十多年的被殖民史,難道不能準照波多黎各人民,依聯合國大會兩決議案,決定自己的未來?只有「回歸?」或再等上一百四十年?
火車不勾甘蔗了,蔗農不種甘蔗,甘蔗園" the sugarcane farms "就歸還台糖"Taiwan Sugar Co."?
美國人、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使用「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早已不能用了,「中華民國」硬是套在台灣人的頭上!難道,台灣人必須比照蔗農,將甘蔗園奉還台糖,無法脫去「第一憨,種甘蔗呼會社磅」的牌匾!還要將台灣奉送出去?
任何殖民主或統治者,都無權力與能力,取得土地的主權!主權在民,不可剝奪!而主權在民源自人民的天生自由!
自由是道德的基理,正義的所在!
自由才是王道!
任何崛起,沒有自由作為決定因,崛起只是跳躍!著陸是硬是軟?未定!
天祐台灣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1.09.02
2011年9月2日 星期五
火車勾甘蔗─ 「第一憨,種甘蔗呼會社磅。」(十七)
美國總統手案「聖經」,莊嚴肅穆,宣誓就職。
美國總統是「天子」?「不!」
美國總統領導「同盟國」,粉碎「軸心國」武力征服世界的野心!因此,美國總統成為「週天子」"The Universal Emperor "?「不是!」
美國總統不得「論功行賞」,將台灣、澎湖分封給蔣介石。
蔣介石在台灣,坐上的「勝王寶座」,只是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雖然,「勝利」的光輝奪目。
同盟國對於日本(包括其殖民地)的軍事佔領,必須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結束(見該和約第六條規定)。美國對於日本本土的軍事佔領如是,蔣介石對於台灣、澎湖的軍事佔領,亦當如是!軍事佔領當局,是功能性,非常設的機制!
但是,舊金山和約第三條規定,美國得託管琉球群島等日本領土。甚至,日本恢復其「完全主權」後,美國將以「共同防禦條約性質」,取得日本本土的軍事基地,而蔣介石仍繼續佔領、統治台灣、澎湖!美國第七艦隊巡防台灣海峽!
為什麼?
因為,韓戰爆發!
一九五O年六月二十五日" On June 25, 1950 ",北韓武裝部隊" The armed forces of North Korea ",越過北緯三十八度線,入侵南韓,爆發韓戰。
聯合國安理會,在蘇聯缺席情況下,通過幾個決議案。其中,第82號決議案(1950.6.25),認定北韓破壞和平,應立即停止侵略行為。第83號決議案(1950.6.27),建議會員國提供協助,幫助南韓擊退北韓的入侵,恢復該地區的國際和平與安全。
杜魯門總統認為韓戰非內戰,而是蘇聯共產黨,繼東歐共產化,武裝游擊隊入侵希臘,威脅土耳其,武裝中國共產黨完成解放戰爭,進一步赤化朝鮮半島,更企圖赤化世界。
因此,杜魯門總統,發表其杜魯門主義(Truman Doctrine, 1947.3.12),協助自由社會對抗共產集權的侵犯,以維護人類的自由,故而,在西歐成立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 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1949.4),在遠東,必須建立西太平洋共同防衛體系,從南韓、日本、琉球群島、台灣、菲律賓、澳洲、紐西蘭,稱圍堵政策(Containment Policy),故而,舊金山和約、中日和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就在此背景產生。
由於中國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擁有否決權。前面所提安理會第82、83號決議案的順利通過,皆因蘇聯抗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能參與聯合國」而缺席,無法使用否決權。因此,假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代表中國參與聯合國事務,圍堵政策必然出現大缺口,因此,美國沒繼英國之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反而,極力阻擋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案(1971.10.25通過)的提早產生。
總之,蔣介石得以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繼續佔領台灣。而且,美國亦趕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促成中日和約的簽定。而該和約第十條將原日本的台灣、澎湖屬民(Subject),變更為中華民國國民(屬民?)。使得蔣介石的統治,更具正當性?而這一切還是拜「圍堵政策」之賜!
當然,美國不斷表示,圍堵政策不涉「反攻復國」,因此,解除麥克阿瑟將軍的聯軍統帥職位(1951.4.11),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明定防禦區域限「台灣、澎湖」,不及金門、馬祖。
但是,蔣介石及中國國民黨繼日本帝國之後,成為台灣、澎湖的殖民主(Colonial Power),儼然大清帝國在台灣復辟!因此,火車勾甘蔗─「第一憨,種甘蔗呼會社磅。」繼續進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1.09.02
美國總統是「天子」?「不!」
美國總統領導「同盟國」,粉碎「軸心國」武力征服世界的野心!因此,美國總統成為「週天子」"The Universal Emperor "?「不是!」
美國總統不得「論功行賞」,將台灣、澎湖分封給蔣介石。
蔣介石在台灣,坐上的「勝王寶座」,只是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雖然,「勝利」的光輝奪目。
同盟國對於日本(包括其殖民地)的軍事佔領,必須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結束(見該和約第六條規定)。美國對於日本本土的軍事佔領如是,蔣介石對於台灣、澎湖的軍事佔領,亦當如是!軍事佔領當局,是功能性,非常設的機制!
但是,舊金山和約第三條規定,美國得託管琉球群島等日本領土。甚至,日本恢復其「完全主權」後,美國將以「共同防禦條約性質」,取得日本本土的軍事基地,而蔣介石仍繼續佔領、統治台灣、澎湖!美國第七艦隊巡防台灣海峽!
為什麼?
因為,韓戰爆發!
一九五O年六月二十五日" On June 25, 1950 ",北韓武裝部隊" The armed forces of North Korea ",越過北緯三十八度線,入侵南韓,爆發韓戰。
聯合國安理會,在蘇聯缺席情況下,通過幾個決議案。其中,第82號決議案(1950.6.25),認定北韓破壞和平,應立即停止侵略行為。第83號決議案(1950.6.27),建議會員國提供協助,幫助南韓擊退北韓的入侵,恢復該地區的國際和平與安全。
杜魯門總統認為韓戰非內戰,而是蘇聯共產黨,繼東歐共產化,武裝游擊隊入侵希臘,威脅土耳其,武裝中國共產黨完成解放戰爭,進一步赤化朝鮮半島,更企圖赤化世界。
因此,杜魯門總統,發表其杜魯門主義(Truman Doctrine, 1947.3.12),協助自由社會對抗共產集權的侵犯,以維護人類的自由,故而,在西歐成立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 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1949.4),在遠東,必須建立西太平洋共同防衛體系,從南韓、日本、琉球群島、台灣、菲律賓、澳洲、紐西蘭,稱圍堵政策(Containment Policy),故而,舊金山和約、中日和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就在此背景產生。
由於中國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擁有否決權。前面所提安理會第82、83號決議案的順利通過,皆因蘇聯抗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能參與聯合國」而缺席,無法使用否決權。因此,假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代表中國參與聯合國事務,圍堵政策必然出現大缺口,因此,美國沒繼英國之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反而,極力阻擋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案(1971.10.25通過)的提早產生。
總之,蔣介石得以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繼續佔領台灣。而且,美國亦趕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促成中日和約的簽定。而該和約第十條將原日本的台灣、澎湖屬民(Subject),變更為中華民國國民(屬民?)。使得蔣介石的統治,更具正當性?而這一切還是拜「圍堵政策」之賜!
當然,美國不斷表示,圍堵政策不涉「反攻復國」,因此,解除麥克阿瑟將軍的聯軍統帥職位(1951.4.11),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明定防禦區域限「台灣、澎湖」,不及金門、馬祖。
但是,蔣介石及中國國民黨繼日本帝國之後,成為台灣、澎湖的殖民主(Colonial Power),儼然大清帝國在台灣復辟!因此,火車勾甘蔗─「第一憨,種甘蔗呼會社磅。」繼續進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1.09.02
2011年8月29日 星期一
火車勾甘蔗──「第一憨,種甘蔗呼會社磅。」(十六)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國人民政府" people's government "成立。取代中國的「國民政府」,變更國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廢棄中華民國國號和中華民國憲法。而中國的內戰,稱國共內戰,稱解放戰爭,亦於當年稍後結束。
「勝者為王,敗者為寇」,坐上勝王寶座,就能主宰一切!(只限中國?)
這是秦皇漢武為中國人立下的歷史進化法則?此一法則,無關正義、是非、對錯。但是,此一法則剝奪「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不折不扣!" definitely! "
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又是另一勝王寶座,屬國際級,同盟國戰勝日本!
蔣介石流亡台灣,「復行視事」" to seize the power of Allied Nations' Taiwan Military Authority again ",登上國際級勝王寶座,威風凜凜,誰是賊寇"gangster"?
這個寶座,美國人設立,光芒四射。美國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主要戰勝國,也是世界上維護正義的最大力量。代表正義!?
因此,蔣介石坐在這勝王寶座,舉起「反攻復國」的正義大纛,漢賊不兩立!誰是賊寇"gangster"?
兩百萬流亡台灣的中國軍、民,團聚在「反攻復國」的正義大纛,形成台灣新一批外來統治階級,囊括台灣一切資源,具体呈現殖民主義(colonialism)和帝國主義(imperialism)。而整個殖民統治,若有任何正當性,就只是基於戰勝國對於戰敗國的軍事佔領。其目的在終止戰事(armistice)。但是蔣介石的「反攻復國」,要求台灣人投入中國內戰的「延長賽」。顯然違反佔領宗旨。而且,台灣實施戒嚴法,再加上動員戡亂法令,台灣人竟然被強制投入中國內戰!
因此,蔣介石帶來台灣這部「主權在民」憲法,不是宣示「恢復台灣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而是充當其反攻復國的法理與道德基礎,稱之法統!
蔣介石刪除「總統得連任一次」的「一次」,即以臨時條款,將此部憲法「凍結」。「凍結」和「廢棄」,名異實同。中國共產黨與中國國民黨真能操控中國人,然而,台灣人「被視為中國人」,無端捲入中國人的家務事,還要雙手拱上「台灣」,等著最終勝利者,稱為九二共識!?天何言哉!
總而言之,日本人不該打敗滿洲人,當然,滿洲人不該打敗鄭氏的東寧王國。尤其,美國人更不該打倒日本人,讓蔣介石坐上勝王的寶座!因為所有勝利的果實,皆是台灣人的血汗付出!
台灣新生代,看到「勾甘蔗」的蒸汽小火車,如獲至寶,興奮到發狂!因此,「火車勾甘蔗」,值得說下去!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1.08.29
「勝者為王,敗者為寇」,坐上勝王寶座,就能主宰一切!(只限中國?)
這是秦皇漢武為中國人立下的歷史進化法則?此一法則,無關正義、是非、對錯。但是,此一法則剝奪「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不折不扣!" definitely! "
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又是另一勝王寶座,屬國際級,同盟國戰勝日本!
蔣介石流亡台灣,「復行視事」" to seize the power of Allied Nations' Taiwan Military Authority again ",登上國際級勝王寶座,威風凜凜,誰是賊寇"gangster"?
這個寶座,美國人設立,光芒四射。美國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主要戰勝國,也是世界上維護正義的最大力量。代表正義!?
因此,蔣介石坐在這勝王寶座,舉起「反攻復國」的正義大纛,漢賊不兩立!誰是賊寇"gangster"?
兩百萬流亡台灣的中國軍、民,團聚在「反攻復國」的正義大纛,形成台灣新一批外來統治階級,囊括台灣一切資源,具体呈現殖民主義(colonialism)和帝國主義(imperialism)。而整個殖民統治,若有任何正當性,就只是基於戰勝國對於戰敗國的軍事佔領。其目的在終止戰事(armistice)。但是蔣介石的「反攻復國」,要求台灣人投入中國內戰的「延長賽」。顯然違反佔領宗旨。而且,台灣實施戒嚴法,再加上動員戡亂法令,台灣人竟然被強制投入中國內戰!
因此,蔣介石帶來台灣這部「主權在民」憲法,不是宣示「恢復台灣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而是充當其反攻復國的法理與道德基礎,稱之法統!
蔣介石刪除「總統得連任一次」的「一次」,即以臨時條款,將此部憲法「凍結」。「凍結」和「廢棄」,名異實同。中國共產黨與中國國民黨真能操控中國人,然而,台灣人「被視為中國人」,無端捲入中國人的家務事,還要雙手拱上「台灣」,等著最終勝利者,稱為九二共識!?天何言哉!
總而言之,日本人不該打敗滿洲人,當然,滿洲人不該打敗鄭氏的東寧王國。尤其,美國人更不該打倒日本人,讓蔣介石坐上勝王的寶座!因為所有勝利的果實,皆是台灣人的血汗付出!
台灣新生代,看到「勾甘蔗」的蒸汽小火車,如獲至寶,興奮到發狂!因此,「火車勾甘蔗」,值得說下去!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1.08.29
2011年8月25日 星期四
火車勾甘蔗──「第一憨,種甘蔗呼會社磅。」(十五)
一九四九年年底,蔣介石來到台灣「復行視事」" to seize the power again; to resume the position of "。親自掌握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並且,建立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恢復其「總統」職位,領導中國國民黨,完成反攻復國的神聖使命。
依據同盟國最高統帥(The Supreme Commander for the Allied Powers),發給日本帝國當局的「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General Order, Number One) — 即「日本投降遵行準則書」(Instruments for the Surrender of Japan),日本在台灣所有軍事作戰人員及其從屬,應向蔣介石軍事委員長(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投降。(See, General Order, No.1 — Instruments for the Surrender of Japan, Enclosure, Article 1, a.)
同盟國最高統帥,指定蔣介石為台灣日本軍隊的受降者。因此,蔣介石得成立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佔領台灣,直到舊金山和約生效(1952.04.28)。
「General Order, No.1」─ 「Instruments for the Surrender of Japan」,由美國總統杜魯門批准(1945.08.17),並由同盟國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將軍發出(1945.9.2),其權威性可見。
戰爭期間,為終止戰事,雖然軍事佔領當局全權負責恢復與維持佔領地區的公共秩序與安全。但是,必須遵守戰爭公約,亦即遵守海牙第四公約、海牙規則(公約附則)、第三部分、第四十二條至第五十六條、敵對國地區軍事佔領當局的規範。
海牙規則(Hague Regulations)第四十五條規定:禁止強迫佔領地區的住民,效忠敵對國。
中華民國政府,在同盟國未發文建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前,擅自將台灣、澎湖住居民,變更為中華民國國民,顯然無視「海牙規則」第四十五條的「禁止規定」。
馬英九對著原住民說:我是把你們當人看待。」似有師承,中國人早已把台灣人當中國人看待,因此,台灣人必須效忠中國人!
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中國人屠殺數萬台灣先賢,屠殺的,就是不忠於中國的叛徒?張七郎老醫師、張宗仁校長、張果仁醫師父子三人,就被中華民國國軍,從家中拖到花蓮鳳林公墓,槍斃棄屍。張老醫師還是蔣介石欽點的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效忠」這兩個字,令人不寒而慄!
「麥帥」" The Supreme Commander, Gen. MacArthur : 下令給「日本皇帝」,並由日本皇帝「原封不動」,下令給日本在台所有軍事人員及其從屬的「日本投降遵行準則書」(Instruments for the Surrender of Japan),的確在其內文第十二條提示:抗命者,必受嚴厲與軍法審判處罰」(drastic and summary punishment)。 “Summary”指 Court – Martial,没有陪審團(without a jury)的軍事法庭,形同軍法審判。美國人認為這是相當嚴厲的處罰。
台灣人不在「日本投降遵行準則書」的受文範圍,没有接受軍法審判,得到最低保障的資格!因此,二二八事件所有牽連者,一律不經審判,格殺勿論。因為,台灣先賢,表現人民自決意志,違反效忠中國的天職,大逆不道!
這種嚴重的「人道犯罪」與「戰爭犯罪」,日本人能夠自始保持緘默,台灣人能不默默承受?
但是,台灣人從此不能有「自由意志」,尤其,在蔣介石「反攻復國」的神聖號召下,造成台灣人幾代的失落與迷失,其悲慘,豈是「種甘蔗呼會社磅」,堪與比擬!
蔗農至少種出「地味」─ 蔗糖,分享社會。台灣的讀書人,在「黨國教育」的荼毒下,自我意識模糊,台灣意識何在?主權者的權利與自治,豈非天方夜譚!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1.08.25
依據同盟國最高統帥(The Supreme Commander for the Allied Powers),發給日本帝國當局的「一般命令,第一號命令」(General Order, Number One) — 即「日本投降遵行準則書」(Instruments for the Surrender of Japan),日本在台灣所有軍事作戰人員及其從屬,應向蔣介石軍事委員長(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投降。(See, General Order, No.1 — Instruments for the Surrender of Japan, Enclosure, Article 1, a.)
同盟國最高統帥,指定蔣介石為台灣日本軍隊的受降者。因此,蔣介石得成立同盟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佔領台灣,直到舊金山和約生效(1952.04.28)。
「General Order, No.1」─ 「Instruments for the Surrender of Japan」,由美國總統杜魯門批准(1945.08.17),並由同盟國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將軍發出(1945.9.2),其權威性可見。
戰爭期間,為終止戰事,雖然軍事佔領當局全權負責恢復與維持佔領地區的公共秩序與安全。但是,必須遵守戰爭公約,亦即遵守海牙第四公約、海牙規則(公約附則)、第三部分、第四十二條至第五十六條、敵對國地區軍事佔領當局的規範。
海牙規則(Hague Regulations)第四十五條規定:禁止強迫佔領地區的住民,效忠敵對國。
中華民國政府,在同盟國未發文建立台灣軍事佔領當局前,擅自將台灣、澎湖住居民,變更為中華民國國民,顯然無視「海牙規則」第四十五條的「禁止規定」。
馬英九對著原住民說:我是把你們當人看待。」似有師承,中國人早已把台灣人當中國人看待,因此,台灣人必須效忠中國人!
一九四七年二二八事件,中國人屠殺數萬台灣先賢,屠殺的,就是不忠於中國的叛徒?張七郎老醫師、張宗仁校長、張果仁醫師父子三人,就被中華民國國軍,從家中拖到花蓮鳳林公墓,槍斃棄屍。張老醫師還是蔣介石欽點的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效忠」這兩個字,令人不寒而慄!
「麥帥」" The Supreme Commander, Gen. MacArthur : 下令給「日本皇帝」,並由日本皇帝「原封不動」,下令給日本在台所有軍事人員及其從屬的「日本投降遵行準則書」(Instruments for the Surrender of Japan),的確在其內文第十二條提示:抗命者,必受嚴厲與軍法審判處罰」(drastic and summary punishment)。 “Summary”指 Court – Martial,没有陪審團(without a jury)的軍事法庭,形同軍法審判。美國人認為這是相當嚴厲的處罰。
台灣人不在「日本投降遵行準則書」的受文範圍,没有接受軍法審判,得到最低保障的資格!因此,二二八事件所有牽連者,一律不經審判,格殺勿論。因為,台灣先賢,表現人民自決意志,違反效忠中國的天職,大逆不道!
這種嚴重的「人道犯罪」與「戰爭犯罪」,日本人能夠自始保持緘默,台灣人能不默默承受?
但是,台灣人從此不能有「自由意志」,尤其,在蔣介石「反攻復國」的神聖號召下,造成台灣人幾代的失落與迷失,其悲慘,豈是「種甘蔗呼會社磅」,堪與比擬!
蔗農至少種出「地味」─ 蔗糖,分享社會。台灣的讀書人,在「黨國教育」的荼毒下,自我意識模糊,台灣意識何在?主權者的權利與自治,豈非天方夜譚!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1.08.25
2011年8月22日 星期一
關於「人權之法理基礎」
本人所撰寫的法學碩士"LLM"論文:「人權之法理基礎(The Jurisprudential Foundation Of Human Rights),除保留參考書目(Bibliography),全部登於" post on ":
http://www.wretch.cc/blog/alex08pan09
http://human123rights.blogspot.com
歡迎點閱!
本人樂見”人權之法理基礎-google books”,唯若欲進一步取得論文參考書目的授權,請直接聯繫:
林清源律師
Tel:(02)2391-3191-16
E-mail:lin.law@msa.hinet.net
著作人
潘明正( Alex Pan )啟
Alex Pan TheWalker
2011.08.22
http://www.wretch.cc/blog/alex08pan09
http://human123rights.blogspot.com
歡迎點閱!
本人樂見”人權之法理基礎-google books”,唯若欲進一步取得論文參考書目的授權,請直接聯繫:
林清源律師
Tel:(02)2391-3191-16
E-mail:lin.law@msa.hinet.net
著作人
潘明正( Alex Pan )啟
Alex Pan TheWalker
2011.08.22
2011年8月20日 星期六
火車勾甘蔗-「第一憨,種甘蔗呼會社磅。」(十四)
日本統治台灣、澎湖五十年"50 years ",未曾擁有台灣、澎湖的主權,不得在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聲明放棄台灣、澎湖的主權。而其所放棄的,乃令人質疑的衡平請求權(equitable claims)!
主權在民,不可剝奪,不可讓渡。
十八世紀,英國的北美洲移民,認定大英帝國不得擁有北美洲殖民地的主權,終於宣佈獨立,進而建立美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1776.07.04~)
美國獨立宣言如是主張:
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權利,乃不可剝奪。
爲保障此等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人民組織政府。而政府的正當權力,乃來自人民的同意。
主權在民,不但不可剝奪,也不可讓渡!
日本從未擁有台灣、澎湖的主權,大清帝國消滅鄭成功建立的東寧王國(1661~1683),亦未曾擁有台灣、澎湖的主權。
既然,未曾擁有,何來繼承?
中華民國如何主張「被繼承人未曾擁有的權力」?
「強者的權力,其取得顯然無據!」(前引盧梭社會契約)
蔣介石集團,竟以中華民國(勝利者)名義,取代日本殖民主地位,接收、佔領、統治台灣、澎湖!台糖會社改為台糖公司,煙酒專賣改為煙酒公賣……南進基地改為反攻復國基地,台灣澎湖人民被強制投入中國內戰!
每天進出嘉義火車站,台灣原漢民族先賢因為二二八事件,被中華民國佔領軍槍決在火車站前!我們就踏著他們的鮮血!
栽培子弟呼中華民國用!不當第一憨,難道不怕被中華民國捉去砰!?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1,08, 20
主權在民,不可剝奪,不可讓渡。
十八世紀,英國的北美洲移民,認定大英帝國不得擁有北美洲殖民地的主權,終於宣佈獨立,進而建立美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1776.07.04~)
美國獨立宣言如是主張:
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權利,乃不可剝奪。
爲保障此等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人民組織政府。而政府的正當權力,乃來自人民的同意。
主權在民,不但不可剝奪,也不可讓渡!
日本從未擁有台灣、澎湖的主權,大清帝國消滅鄭成功建立的東寧王國(1661~1683),亦未曾擁有台灣、澎湖的主權。
既然,未曾擁有,何來繼承?
中華民國如何主張「被繼承人未曾擁有的權力」?
「強者的權力,其取得顯然無據!」(前引盧梭社會契約)
蔣介石集團,竟以中華民國(勝利者)名義,取代日本殖民主地位,接收、佔領、統治台灣、澎湖!台糖會社改為台糖公司,煙酒專賣改為煙酒公賣……南進基地改為反攻復國基地,台灣澎湖人民被強制投入中國內戰!
每天進出嘉義火車站,台灣原漢民族先賢因為二二八事件,被中華民國佔領軍槍決在火車站前!我們就踏著他們的鮮血!
栽培子弟呼中華民國用!不當第一憨,難道不怕被中華民國捉去砰!?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1,08, 20
2011年8月18日 星期四
火車勾甘蔗──「第一憨,種甘蔗呼會社磅。」(十三)
日本在舊金山和約第二條各項[(a)~(f)]一一" one by one "認諾" to concede ",放棄對於其所有殖民地的殖民主權利,明言(Stated):「放棄對於……所有權利、權利名義和請求。」(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
中日和約第二條" Sino-Japanese Peace Treaty,1952, Article II ",日本亦作同樣聲明:「放棄其對於台灣、澎湖等的所有權利,權利名義和請求。」
殖民主的權利,不涉及主權(對於人民或土地)。
主權在民,不可剝奪。
舊金山和約第一條(b)項" Article I,(b)",如是載明:
「The Allied Powers recognize the full sovereignty of the Japanese People over Japan and it’s territorial waters.」
(同盟國承認日本人民對於日本領土及其領海的完整主權。)
「主權在民」,同盟國恢復日本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承認日本人民對於日本領土及領海的主權,即承認日本人民的領土自主(Territorial Autonomy)。
日本人對於台灣、澎湖等殖民地,没有主權,無論是對於人民或對於土地。因此,日本剝奪了台灣、澎湖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大西洋憲章如是聲明:「樂見所有人民,恢復其遭受武力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第三項聲明)
剝奪人民的主權,「不能」取得" take over "人民的主權。如同剝奪人民的生命,「不能」取得" take over "人民的生命,剝奪人民的自由,「不能」取得" take over "人民的自由。是事實不能" impossible in fact--"is" proposition "。
人民的主權不可剝奪,一如人民的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權利,不可剝奪。乃道德不能" impossible in moral--"ought" proposition "。
日本皇帝的「朕即國家,朕即法律」,是怎麼回事!
麥帥(Gen. Douglas Mac Arthur)在結束日本本土軍事佔領前,代表同盟國頒給日本人一部「憲法」(Constitution),揭示:日本的主權,屬於日本人民,而日本皇帝僅象徵日本主權。
日本人如何調適「主權在民」的觀念,那是日本人的事。但是,日本人絶對不能宣稱「日本放棄對於台灣、澎湖的主權」。「未曾擁有,何來放棄」!尤其,日本不能教育日本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台灣人,不要隨著日本人説:日本放棄台灣的主權!
無論如何,日本在舊金山和約、中日和約一再聲明「放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和請求」,即殖民主的權利,此權利稱衡平請求權(equitable claims)[見威爾遜總統十四點原則之第五點原則。" President Wilson's Fourteen Points, Fifth Point "]
既言「衡平」,必須符合衡平正義原理,請求者(殖民主)必須基於「善意」,「殖民」是侵略行為,世界上能有任何侵略行為,可稱基於「善意」?
日本人剝奪台灣人五十年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如何交待?讓辛苦付出血汗的蔗農,背著「第一憨,種甘蔗呼會社磅」的牌匾,如何恢復其尊嚴與價值?
又,日本人辱罵台灣人是「清國奴」,不知置漢民族的尊嚴於何地?
大和民族優於漢民族?
文明人當統治野蠻人?漢民族被野蠻的滿洲人" the barbaric Manchu "統治二百六十四年!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蔣介石帶來台灣一本「主權在民」的憲法,欲恢復大清帝國對於澎湖、台灣的殖民主地位?中華民國是大清帝國的繼承人!或恢復台灣、澎湖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大太陽底下,火車勾甘蔗,繼續著!只是,「栽培子弟呼中華民國用」超越了「種甘蔗呼會社磅。」成為第一憨!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1.08.18
中日和約第二條" Sino-Japanese Peace Treaty,1952, Article II ",日本亦作同樣聲明:「放棄其對於台灣、澎湖等的所有權利,權利名義和請求。」
殖民主的權利,不涉及主權(對於人民或土地)。
主權在民,不可剝奪。
舊金山和約第一條(b)項" Article I,(b)",如是載明:
「The Allied Powers recognize the full sovereignty of the Japanese People over Japan and it’s territorial waters.」
(同盟國承認日本人民對於日本領土及其領海的完整主權。)
「主權在民」,同盟國恢復日本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承認日本人民對於日本領土及領海的主權,即承認日本人民的領土自主(Territorial Autonomy)。
日本人對於台灣、澎湖等殖民地,没有主權,無論是對於人民或對於土地。因此,日本剝奪了台灣、澎湖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大西洋憲章如是聲明:「樂見所有人民,恢復其遭受武力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第三項聲明)
剝奪人民的主權,「不能」取得" take over "人民的主權。如同剝奪人民的生命,「不能」取得" take over "人民的生命,剝奪人民的自由,「不能」取得" take over "人民的自由。是事實不能" impossible in fact--"is" proposition "。
人民的主權不可剝奪,一如人民的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權利,不可剝奪。乃道德不能" impossible in moral--"ought" proposition "。
日本皇帝的「朕即國家,朕即法律」,是怎麼回事!
麥帥(Gen. Douglas Mac Arthur)在結束日本本土軍事佔領前,代表同盟國頒給日本人一部「憲法」(Constitution),揭示:日本的主權,屬於日本人民,而日本皇帝僅象徵日本主權。
日本人如何調適「主權在民」的觀念,那是日本人的事。但是,日本人絶對不能宣稱「日本放棄對於台灣、澎湖的主權」。「未曾擁有,何來放棄」!尤其,日本不能教育日本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台灣人,不要隨著日本人説:日本放棄台灣的主權!
無論如何,日本在舊金山和約、中日和約一再聲明「放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和請求」,即殖民主的權利,此權利稱衡平請求權(equitable claims)[見威爾遜總統十四點原則之第五點原則。" President Wilson's Fourteen Points, Fifth Point "]
既言「衡平」,必須符合衡平正義原理,請求者(殖民主)必須基於「善意」,「殖民」是侵略行為,世界上能有任何侵略行為,可稱基於「善意」?
日本人剝奪台灣人五十年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如何交待?讓辛苦付出血汗的蔗農,背著「第一憨,種甘蔗呼會社磅」的牌匾,如何恢復其尊嚴與價值?
又,日本人辱罵台灣人是「清國奴」,不知置漢民族的尊嚴於何地?
大和民族優於漢民族?
文明人當統治野蠻人?漢民族被野蠻的滿洲人" the barbaric Manchu "統治二百六十四年!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蔣介石帶來台灣一本「主權在民」的憲法,欲恢復大清帝國對於澎湖、台灣的殖民主地位?中華民國是大清帝國的繼承人!或恢復台灣、澎湖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大太陽底下,火車勾甘蔗,繼續著!只是,「栽培子弟呼中華民國用」超越了「種甘蔗呼會社磅。」成為第一憨!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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