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8日 星期六

自然權利(三十三)Natural Rights — The I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西方十八世紀,稱理性時代(Age of Reason),亦稱啟蒙時代(Age of Enlightenment)。諸啟蒙健將,若伏爾泰(Francois M.A. de Voltaire,1694-1778),以大寫”N”和”R”代表自然(Nature)和理性(Reason),分別標示牛頓機械論宇宙觀所涵蓋的「自然」,和洛克經驗論、自然權利論、兩篇政治論,以及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倡導歸納法(Induction),所揭發的「理性」。藉以啟發人類理性,檢驗現存和古老權威,開發知識,建構美好的人類社會。

牛頓(Issac Newton,1642—1727)發現「萬有引力」,完成哥白尼(Nicolaus Copernicus,1473-1543)、凱卜勒(Johann Kepler,1571-1630)等所建立的地球繞日說。並解答:何以蘋果落掉其所頭上,而不飛向天際。海水、河水、動物等,為何不因地球的自轉、公轉而飛向天空。

至於人類為何不能感覺天旋地轉,牛頓並未進一步說明。此或可歸功於萬有引力,或當讚美造物主的智慧和能力。

萬有引力就是天體運行的原因,也是自然法則(Laws of Nature)的緣由。動者恒動,靜者恒靜,宇宙天體呈現自律、自動的機械體系。上帝不介入自然秩序的運作?自然神論者就持此見解。惟牛頓認為,上帝仍需不定時為此類似巨大時鐘的宇宙天體,上上發條!

其實,自從麥哲倫(Fernado de Magllanes,1480—1521.427)所率領的船隊,完成航行地球一周(一五一九.八.十從西班牙塞維亞港出發,一五二二.九.八返回),證明大地不是平面,而是立體。海洋相連接,即使地球不動,依「水往低處流」原理,懸浮虛空立體物,為何仍有海水存留?

地球為何海洋遍佈,哥白尼、凱卜勒等地球繞日說者,須就此作說明。而牛頓終於給予權威答案。惟,太陽繞地球說者,享有免於說明的特權,並且擁有權威、權力,判定地球繞日說是異端、邪說!?

宗教法庭依據托勒密體系(Ptolematic System)的地不動說、地球為宇宙中心說及太陽繞地球說,判定哥白尼、凱卜勒等的見解,是異端邪說!

宗教法庭的審判權,來自羅馬教廷。羅馬教廷的權力,來自全知、全能的上帝。

上帝會作此授權?作出錯誤的判決?

權威的假藉或假立,權力的濫用,自古以來比比皆是。惟,一旦權威破滅,如何自處?

Sophocles(496?—406B.C.)在「Oedipus the King」劇作中,提到人面獅身Sphinx在其謎底被Oedipus揭穿後,立即跳崖自盡。

人面獅身巨靈Sphinx,佔據通往Thebes城的要道。商隊經過,必須回答其謎題(Riddle):何種生物,早上四條腿,中午兩腿,晚上三條腿?

回答不出,就吃掉整個商隊。
有一天,Oedipus 經過,Sphinx又提出同謎題,Oedipus順口答道:人類。

謎底終被揭穿。人面獅身巨靈隨即跳崖自了,留下人面獅身巨石,孤立在沙漠中,任憑烈日強大風沙打擊!

Sphinx自我了斷,以對其錯誤負責!?

而,蔣介石流亡台灣,也對所有台灣人提出一謎題—反攻復國神話。

但,凡是揭穿反攻復國神話謎底的人,下場竟然同於Sphinx,甚至更慘!

蔣氏父子不但善終,而且死後備受榮耀。其擁護者—中國國民黨,至今仍高居權位,成為台灣的權貴一族,感覺永遠良好!

如此看來,巨靈Sphinx還講點道義,至少懂得「盜」亦有道。雖然假立權威,手操生殺大權,一旦權威破滅,隨即自我了斷,以示負責!?

反攻復國神話,旨在掩蓋「台灣不是中國領土」的真相!

惟人類理性一旦啟發,真相無法障蔽!

一六八三年,滿洲人武力征服台灣。一八九五年,日本人又以武力,從滿洲人手中,奪取台灣。台灣一再淪為強者或強權的掠奪物!

惟,一九五二年,日本人在「舊金山和約」中,宣布放棄台灣!

台灣歸還滿洲人?歸還原掠奪者?
或歸還原掠奪者,滿洲人的繼承人,中國人?

掠奪物可以作為繼承標的物?

台灣不能物歸原主?歸還被掠奪者,台灣人!難道因為台灣人的自然權利、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己被剝奪了數百年,没有恢復的必要,這會是國際人士的理性態度?

在台灣所建立的任何「統治」,「皆非基於台灣人的同意」,台灣人自始被限制在「統治者的法治」(Rule of Ruler’s Law),就如同現今的「鳥籠公投法」,任何同意,豈有任何實質意義?惟有台灣人「恢復其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其同意才有實質意義!

因此,台灣的統治,自始缺乏正當性,却還能掌握「台灣的主權」,企圖改變「台灣不是中國領土」的事實!?

反攻復國神話,經不起中國崛起的考驗,歸於幻滅!代之而起者:「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是台灣」,諸說能掩蓋台灣存在—流亡政府的事實?或掩蔽「台灣不是中國領土」的真相?經不起理性檢驗。

然而,現今,諸當權者祭起「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幾乎遮蓋「台灣不是中國領土」的真相!

一個中國,無可爭議!又誰與爭鋒?!誰作代表?如何代表?Chinese Peking(北京的中國人),和Chinese Taipei(台北的中國人),私下或公開商量,不就解決!何必牽扯台灣人和台灣這塊土地!

衡於理性,基於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台灣人就是台灣的主權者,台灣不是中國的領土,無論中國稱大清帝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自古以來,掠奪者雖未必「繩之於法」,但一一歸於歷史,不得還魂。惟掠奪物必須歸還原主,没有其他選項!這是自然法──自然權利的不可抗拒效力。

值得一提,朝鮮半島人民,不待日本人宣布什麼放棄,就在日本人宣布無條件投降的翌日,成立「獨立委員會」,以實際行動進行「主權者權利與自治」的即時恢復,無視英、美、法、蘇四大強權(勝利者)的實際佔領,台灣人呢?

朝鮮人民不是處於分裂狀態?
台灣人連分裂的本錢都欠缺!唱什麼「一邊一國」?的確,我的「家」被分裂了,父子斷絶關係。分裂的「家」,被剝奪姓氏自主的「家」,瀕臨滅絕的家,能沾「一邊一國」的任何邊?(待續)

(取材Alex Pan’s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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