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 星期五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九十五)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83)

佛陀向吉祥梵志要了幾把剛割下來的青草,並作

說明 :
「
吾欲敷樹王下,求於四法。云何為四 ? 賢聖戒

律,賢聖三昧,賢聖智慧,賢聖解脫。」(註1)

什麼是賢聖戒律、三昧、智慧、解脫四法 ?

佛陀捨棄無所有處成就遊,離開阿羅羅伽羅摩,

即前述羅勒迦藍或阿羅邏迦藍(Arada Kalana) 。捨

棄度非有想非無想處成就遊,離開鬱陀羅摩羅

子,即前述優蹋籃弗、鬱頭藍弗或優陀羅羅摩子

(Udaraka) 。認為此等法不趣智、不趣覺、不趣涅

槃。(註2)  

佛陀也捨棄六年苦行,並向鹿野苑五比丘說道 :

「當知有二邊行,諸為道者所不當學,一曰著欲

樂、下賤業、凡人所行,二曰自煩自苦、非賢聖

法、無義相應。」(註3)

佛陀六年所行苦行屬自煩自苦、非賢聖法、無義

相應,因此,捨棄。

「捨此二邊有,取中道,成眼、成智、成就於定

而得自在,趣智、趣覺、趣於涅槃。」此中道

「謂八正道,正見乃至正定。」(註4)   

佛陀在樹王下所求四法,怎會是八正道 ?

正語、正業、正命,此三支道,聖戒或聖戒律聚

所攝。正念、正定,此二支道,聖定或聖三昧聚

所攝。正見、正志、正方便,此三支道,聖慧聚

所攝。(註5)

可見八正道具足賢聖戒律、賢聖三昧、賢聖智

慧。

而且,佛陀從此八正道見老病死、老病死集、老

病死滅、老病死滅道跡,證實八正道具足賢聖解

脫,是無上解脫之道。(註6)  

故而,佛陀向眾比丘說道 : 「我今日成無上正真

之道,皆由(此)四法而得成果。」(註7)

惟,佛陀如何求得此四法 ? 向誰求得此四法 ?

或此四法乃為佛陀所自知自覺,乃無條件性立法

實體或立法者所自發自創,以完成其終極目的 ?

註解

註1 : 見增一阿含經卷23增上品第31第8經。

註2 : 見中阿含經卷56第204經。

註3 : 同上。

註4 : 同上。

註5 : 見中阿含經卷58第210經。

註6 : 見雜阿含卷12第287經。

註7 : 見增一阿含經卷23增上品第31第8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8年4月16日 星期一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九十四)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82)

佛陀說,初禪成就遊得第一增上心,第二禪成就

遊得第二增上心,第三禪成就遊得第三增上心,

第四禪成就遊得第四增上心。如是得定心,清淨

無穢無煩,柔輭善住,得不動心,學憶宿命智通

作證,.......得第一明達。以本無放逸,樂住遠

離,修行精勤,謂無智滅而智生,闇壞而明成,

無明滅而明生,謂憶宿命智作證明達。  

學於生死智通作證,......得第二明達。以本無放

逸,樂住遠離,修行精勤,謂無智滅而智生,闇

壞而明成,無明滅而明生,謂生死智作證明達。

學漏盡智通作證,.......得第三明達。以本無放

逸,樂住遠離,修行精勤,謂無智滅而智生,闇

壞而明成,無明滅而明生。謂憶宿命智作證明

達,謂生死智作證明達,謂漏盡智作證明達。(註

1)

又佛陀說,捨欲惡不善法,與覺觀俱,離生喜

樂,得入初禪乃至得入第四禪,心無增減,亦不

傾動,住無恚愛無動之地,彼得定心,清淨無

穢,柔輭調伏,住不動地。接著 :

一心修習神通智證、證他心智、證天耳智。

一心修習宿命智證,...... 能以定心,清淨無穢,

住不動地,以宿命智能憶無數劫事,...得第一

明,無明永滅,大明法生,闇冥消滅,光曜法

生,此是宿命智明。

一心修習見生死智證,...... 以定心清淨,住無動

處,見生死智證,以天眼淨盡見眾生所為善惡,

隨業受生,往來五道,皆悉知之。....得第二明,

斷除無明,生於慧明,捨離闇冥,出智慧光,此

是見眾生生死智證明也。

一心修習無漏智證,......以定心清淨,至(住)不動

地,得無漏智證,乃至不受後有,此是得第三

明,斷除無明,生於慧明,捨離闇冥,出大智

光,是為無漏智明。

佛陀說,是為無上明行具足。(註2)

如是,離欲離諸惡不善法,入初、二、三、四

禪,得三明達或得三明六通無上明行具足,無明

滅而明生。

若無明,離欲而生明。彼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純

大苦聚滅。(註3)

如是逆順觀十二因緣法或緣起法,成無上正等正

覺。

若然,則除離欲離諸惡不善法外,勿庸另求他

法,入初、二、三、四禪,得三明達或得三明六

通無上明行具足,乃至成無上正等正覺。

是嗎 ?

註解

註1 : 見中阿含經卷51第194經。

註2 : 見長阿含經卷13阿摩晝經。

註3 : 見雜阿含第297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8年4月13日 星期五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九十三)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81)

無婬無欲,除去惡不善法(註1) ; 貪欲意解,除諸

惡法(註2) ; 無貪欲想(註3) ; 離欲離惡不善之法 ,

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得初禪成就遊。.......彼覺

觀已息,內靜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得第

二禪成就遊。.......彼離於喜、欲捨,無求遊,正

念正智而覺身樂,謂聖所說、聖所捨,念樂住

空,得第三禪成就遊。.......彼樂滅苦滅,憂喜本

已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得第四禪成就遊(註

4)。  

如是,離生喜(心)樂(身),遊於初禪。定生喜(心)

樂(身),遊於第二禪。離喜(心)覺樂(身),遊於第

三禪。不苦不樂,遊於第三禪。

若然,樂覺乃欲使,不苦不樂覺乃無明使。

如何說言,離欲生明,或離欲離諸惡不善法,成


就初、二、三、四禪而生明,以滅無明 ?

法樂比丘尼如是回答 : 非一切樂覺欲使也,非一

切不苦不樂覺無明使也。

云何樂覺非欲使 ? 若比丘離欲離諸惡不善之法,

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得初禪成就遊,是謂樂覺

非欲使。所以者何? 此斷欲故。

無覺無觀,定生喜樂,得第二禪成就遊 ; 離喜得

樂,得第三禪成就遊,其樂覺非欲使,亦應如是

說。

云何不苦不樂覺非無明使 ?

樂滅苦滅,憂喜本已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

得第四禪成就遊,是謂不苦不樂覺非無明使。所

以者何 ? 此斷無明故。(註5)

若然,離欲離諸惡不善法,成就初、二、三、四

禪,不生欲使、無明使。

唯,得初、二、三、四禪成就遊,如何生明滅無

明 ?

註解

註1 : 見增一阿含經卷23增上品第31第8經。

註2 : 見同上。

註3 : 見增一阿含經卷23增上品第31第1經。

註4 : 見中阿含經卷51第194經。

註5 : 見中阿含經卷58第210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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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0日 星期二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九十二)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80)
佛陀告訴比丘眾 : 緣起法(或因緣法、緣生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
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為諸眾生分別演說,開發顯示 :
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緣行識,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乃至純大苦聚集。
(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謂)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名色滅,名色滅故六入處滅,六入處滅故觸滅,觸滅故受滅,受滅故愛滅,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乃至純大苦聚滅。(註1)
然而,無明何以滅 ? 如何滅無明?
佛陀說 : 若無明,離欲而生明。彼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註2)
所以說,只要離欲就能生明。明生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
若然,如何離欲而生明 ?
佛陀如何離欲 ?
佛陀自憶,童年在父王樹下,無婬無欲,除諸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得初禪成就遊,乃至得二、三、四禪成就遊。(註3)   
這就是"離欲而生明" ? 如是,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 ?
若然,佛陀立了什麼法,無婬無欲,除諸惡不善法,離欲生明 ?    
 
註解
註1 : 見雜阿含第299經。
註2 : 見雜阿含第297經。
註3 : 增一阿含經卷23增上品第31第8經、中阿含第32經、中阿含第117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8年4月6日 星期五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九十一)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79)
論者謂 : 還有另一個學說,更生動地描繪和闡述主宰生死輪迴的因果連結。這個學說就是「緣起法」(pratiya-samutpada ; Pali, paticca-samuppada),由十二個元素組成,首先是無明,有無明始有意欲而生行(samskaras)......依序產生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以至於老死。本質上,無明、欲望和存在是互為依存的,他們共同解釋生死輪迴從不間斷的鎖鍊。
這個分析和分類的方法不是佛陀所創。(註1)
的確,所謂緣起法或因緣法、緣生法並非佛陀所創,亦非佛陀學自他人。
佛陀謂:
云何為因緣法 ? 謂此有故彼有。謂緣無明行,緣行識,(緣識名色,緣名色六入處,緣六入處觸,緣觸受,緣受愛,緣愛取,緣取有,緣有生,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乃至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
云何緣生法 ? 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註2)
佛陀自己發現十二因緣法或緣起法,並逆順觀察此法而成等正覺。(註3)
如是,佛陀並未立任何法,以成就其終極目的。
若然,吾人得否將佛陀,視為康德之所謂"無條件性立法實體" (The unconditioned legislation)之典範 ?
註解
註1 : 見默西亞˙埃里亞德著,廖素霞、陳淑娟譯,前揭書,世界宗教理念史(卷二),157. 事物的無常和無我的學說,頁96。
註2 : 見雜阿含第296經。
註3 : 見雜阿含第369經、第370經、長阿含經卷一初大本緣經,雜阿含第287經、第366經、增一阿含經卷31力品第38之1第4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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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7日 星期二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九十)

行自境界,從造物主所得
慧解脫(78)
梵志女須深問尊者大拘絺羅 :
「優蹋籃弗、羅勒迦藍 ,此深法中,竟不受化,各取命終。世尊記此二人,一生不用處,一生有想無想處。此二人盡其壽命,各復命終,一人當為邊地國王....... ,一人當為著翅惡狸....... ,命終之後,各生地獄中。然復世尊不記彼人當盡苦際。何故世尊不記彼人當盡苦際 ?」
因為,無人問起,所以,世尊不記彼人何時當盡苦際。
尊者大拘絺羅如是回答。而且,即使尊者具四辯才,還是無能知此二仙人,何時當盡苦際。(註1)
優蹋籃弗、鬱頭藍弗或優陀羅羅摩子(Udaraka)係摩揭陀國人,瑜伽派行者,是有神論者,預設上帝,即大自在天(Isvara)的存在,其解脫之道著重在靜坐冥想的技巧,佛陀曾從其學瑜珈術,並成就非想非非想處定。羅勒迦藍或阿羅邏迦藍(Arada Kalana)毘舍離城之婆羅門導師,傳授早期數論,是無神論者,其解脫的唯一方式乃形而上學知識,佛陀從其學,成就無所有處定。 (註2)
無所有入處界,緣所有可知。非想非非想處界者,緣有第一可知。彼無所有入處界,於自行正受而得。非想非非想處界,於第一正受而得。兩無色界定並不循色界四禪而得。(註3)而非想非非想處界天,壽八萬四千劫或有減。無所有入處天,壽四萬二千劫或有減。壽終還入輪迴,不免三惡道之苦。(註4)
猶如轉輪聖王自行十善,亦復教人,使行十善,成就十善業,七寶具足,王四天下,王四天下,不以兵仗,死後生天,然不免三惡道之苦。(註5)
佛陀出家,拋棄其可成就的人間極位轉輪聖王,出家後,又捨棄可得極壽的兩無色界定,爾後,更放棄傳統的解脫道---苦行。
然而,佛陀另尋其他途徑,走出自己的路,獲得解脫苦的究竟之道,完成其終極目的。
如是,吾人當認識此無條件性的立法實體。
註解
註1 : 見增一阿含經卷十勸請品第十九第8經。又,佛陀成道後,經大梵天王殷切勸請說法,想起當先為鬱頭藍弗和羅勒迦藍說法,然兩人皆已命終,無從救度其人免於三惡道之苦。見增一阿含經卷十四高幢品第二十四之一第5經。
註2 : 見默西亞˙埃里亞德著,廖素霞、陳淑娟譯,前揭書 : 世界宗教理念史(卷二),頁76、57。
註3 : 見雜阿含第456經。
註4 : 見長阿含世記經忉利天品。
註5 : 見雜阿含第835經,增一阿含經卷三十三等法品第三十九第8經。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