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2日 星期六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三)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三)

走一趟羅斯福路!

蔣介石鎮殿北端東側,與南端東側台灣大學,遙遙相望,也相互輝映,兩者皆富「帝國」氣息,有威權味道!

羅斯福總統神靈發威!?台大出了三位「總統」,而蔣殿前拱出「自由廣場」!「野草莓」幼獅頻頻在此發出「師子吼」!

自由!人權!主權!

言論表達意見自由 ( Freedom of Speech and Expression )!

宗教信仰自由 ( Freedom to Worship God )!

免於匱乏 ( Freedom from Want )!

免於恐懼 ( Freedom from Fear )!

四大自由 !

劉柏煙老師壯烈申志,與總裁共同守護台灣 !

「馬英九,中國國民黨同志 ! 何在 !」「竟然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

雷雨交加,狂風大作,青天白日不見 !

數日,稍息餘怒,南望,三位「中華民國」總統?搖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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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是「中華民國」唯一總統 !

君不聞,宋美齡宣稱「中華民國」永遠第一夫人 !

在她前面沒有 ! 在她後面也沒有 ! 空前絕後 !

就是佐證與佑証 (?) !

所以,台大「三位」不能稱「中華民國」總統 !

哪「國」總統?

「你問我!我問誰?」

就暫定「關門」總統。開門就不是 !

蔣介石終於又開口:「您」!關門都不敢稱總統!敢背叛我!」

蔣介石在台灣的權力,來自〝General Order,NO.1〞命令。

權力有多大?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 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1954 )的〝中〞( Chinese ),不是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政府。及,聯合國大會二七五八決議案的〝受文者〞,也不是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政府。就能略知一二。

又「中華民國」憲法條文,去掉兩個字,即第四十七條連選得連任「一次」的「一次」,用臨時條款凍結憲法,發怖長達三十八年的戒嚴令,權力要多大,就有多大!

〝General Order,NO.1〞命令就是授權軍事佔領台灣澎湖。既然是軍事佔領,軍事統治也是常態,實施戒嚴法 ( Martial Law ) 在授權範圍。因此,蔣介石就是台灣軍事當局 ( The Military Authority )。蔣介石就是台灣當局 ( Taiwan Authority )。至少,美國這樣認定,日本又何嘗不是!

蔣介石權力再大,也動不了台灣主權。更壓不住台灣人民 (原住、老居、新來 ) 爭取自由的堅定意志。二二八大屠殺、白色恐怖、長期軍事戒嚴,都壓不住、阻擋不了與生俱來的自由,理性自發、啟發理性,茁壯、無盡擴大!自由火炬,如無盡燈,一把接一把,無盡點燃,自由之光,照耀無限空間。

當然,蔣介石、蔣氏父子固守台灣的意志,亦不曾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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