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7日 星期日

自然權利(二十九)Natural Rights ─ The I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我們認定諸此真理乃不辯自明,即所有人皆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所有人若干明確不可剝奪權利,諸如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權利。

為了保障此等權利,人民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當權力,係來自人民的同意。

一旦任何型態的政府,變成此等目的的破壞者,人民即有權將其更換或廢除,進而建立新政府,依據上述原理奠定其民主政治體制基礎,並依此原理所規劃的形式,組織其權力架構,而人民應得以感受最具體改變其安全保障與幸福。」

以上是「宣言」第二段的漢譯,原文見前「自然權利(二十八)」。

「宣言」所稱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即自然權利。

洛克所稱自然權利包括生命、自由、財產和執行自然法權利。一旦人民依社會契約結束自然狀態,即將執行自然法權利移轉給政府,其他權利則完整保留,故稱生命、自由、財產等自然權利為不可剝奪。

洛克認為依勞動(Labor one’s body and mind)取得財產,有其道德正當性,此延續路德教派、卡爾文教派等基督新教的財富觀念,並 破除所謂「富人上天堂,難逾駱駝穿針眼」的「財富罪惡」教條。

「宣言」以「追求幸福」取代「財產」,並非排斥「財產權」,唯,究竟財富或財產只是追求幸福的手段之一,而幸福的追求,本身意涵完整的「個人目的自主」,在理性的基礎上,使自由進入價值領域,追求至善。「宣言」如此宣示,應有此用意。尤其美國諸多開國元勳,潘恩、傑佛遜以外,若George Washington, Benjamin Franklin,John Adams 亦是自然神論者,皆重視道德行為,有此用心,當可理解。

洛克提到:「黃金時代(虛妄野心、邪惡慾念腐化人心,致曲解真正權力與榮譽之前)較具德性。因而統治者較賢明,劣民亦較少;且,一方面無伸張特權壓迫人民,因之,另方面,對於特權無所爭論,不必減弱或限制執政官之權力,如此,統治者與人民間,對於統治與政府之事,無所爭執。」

惟,「於未來時期,當野心與淫樂導致權力緊抓不捨與無限增加,而不作正當用途。且,另外媚佞之言,唆使君王區別與分離其人民之利益,人民乃發覺必要較仔細檢驗政府之來源與權利,並研擬限制權力無節制之辦法,與防止權力之濫用,蓋此權力乃人民僅為其利益而委託他人。然,發覺竟用來傷害之。」
(See, John Locke, Second Treatise of Government, §111.)
英國北美洲移民,一再遭受英國政府的濫權,侵害其不可剝奪權利─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權利。然,政府只是手段,保障人民權利才是目的,顯然,英國政府就是宣言所說「變成此等目的的破壞者」。此種情況,誠如洛克所言:「蓋此權力(政府的權力)乃人民僅為其利益而委託他人,然,發覺竟用來傷害人民。」形同政府背叛人民。

故而,洛克說道:「人民乃發覺必要仔細檢驗政府的來源與權利,並研擬限制權力無節制的辦法,與防止權力的濫用。」

「宣言」指出政府的來源與權利:
「為了保障此等(不可剝奪)權利,人民建立政府。」── 政府的來源。
「而政府的正當權力,係來自人民的同意。」政府的權力來自於人民的同意(委託),人民有權終止或撤銷其同意(委託),這就是人民的權利。

此「來源與權利」也是「宣言」所稱的原理(principles)。

然而,北美洲移民巳成立「美利堅十三州聯邦」,宣布「獨立」,斷絶其與英國的政治關聯。因此,研擬限制權力無節制的辦法,與防止權力的濫用,係用在新建立的政府。故而,依上述的「原理」而規劃出「形式」,以限制權力及防止權力濫用。

前面所提洛克的論述,可以作為宣言第二段(巳譯和未譯)的權威引據,故稱洛克的「兩篇政治論」為人類重大事件(Human event),應屬允當。

Plato講Idea,Aristotle講Form,Form 就是Idea 的Actualization(實現)。

所以,稱Plato為Idealism,稱Aristotle為Realism,「宣言」擬定人Thomas Jefferson是Common-sense Realism。因此,宣言中的Principles 就是Ideas,而Form就是依據Principles(Ideas)而規劃出,Form必須受制於Principles。

「宣言」揭示新政府係建立在「人民為國家主人」的民主政治基礎,而政府的權力,係依此基礎而建立三權分立權力制衡架構,俾使權力受節制,並避免濫權,故說,「而人民應得以感受最具體改變其安全保障與幸福。」(As to them shall seem most likely to affect their Safety and Happiness.)
(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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