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4月28日, 舊金山和約生效, 同盟國結束日本的軍事佔領和接管,
90天內 撤出所有軍事佔領人員。
同盟國對於日本本土的軍事佔領和政府的接管如是。
同盟國對於日本殖民地的軍事佔領和政府的接管 ,亦當如是。
台灣是日本的殖民地 ,其軍事佔領和政府的接管 ,不能例外。
所以,現今的台灣當局或政府,其統治基礎,就是台灣人民的同意。
統治基於同意的原理
揭示人民信賴政府,託付權力。
一旦人民對於政府,產生不信賴。則人民必須撤回權力的託付,並尋求救濟之道。
兩岸所簽署的服貿協議
30秒宣示協議主旨 ,交由立法院存查。
或
逐條審查,不得更改條文,表決通過。附件勿庸審查表決,亦通過。
已令人民對於政府,產生不信賴。
人民必須撤回權力的託付,並尋求救濟之道。
政府面臨人民的不信賴
當依循
統治基於同意的原理
人民與政府
據於理性
捨暴力就說服力
尋求救濟之道
誠為全體台灣人民的期待與堅持
天祐台灣
Alex Pan TheWalker
20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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