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五)
自然神論( Deism )是理性主義者的跨時代與文化之持續信念,認定上帝創造宇宙萬物,並賦予宇宙萬物法則(自然法和自然律 ; Natural Law and Natural Laws ),即放任宇宙萬物自主,從而,自然神論者主張個人目的自主。
因此,自然神論者( Deist )堅持唯一上帝和相信理性,認為唯有理性始能認識此多元宇宙目的體系。
啟蒙世紀的自然神論者,否認奇蹟( miracle )甚至啟示( Revelations ),使得自然神論有自然宗教( Natural
Religion )或自然主義( Naturalism )之稱。
唯,自然神論者即使推定上帝任令宇宙萬物自主,如何確信 :
一.上帝俱有「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之玄德(見老子第五十一章) ?
二.人類能主導此多元性目的自主體系 ?
容申論於後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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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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