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33)
主權在民( People Sovereignty ; Popular Sovereignty )原理明確揭示,人民就是主權者 ( Sovereign ) 。
政府不是主權者,無論其統治是否基於人民的同意。
受命於天的天子或帝王,也不是主權者。
孟子曾說,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天子如何得到天下的統治權,並將此統治權讓與他人
?
統治權的獲得與讓與,孟子以堯舜的禪讓,作出了詮釋,謂 : 「天與之,民與之。天受之,民受之。」; 即「薦之於天,使之主祭,百神享之,是天受之 ; 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此亦即)天與之,民與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見孟子萬章上)
「天與之,天受之。」乃至「天與之,民與之。天受之,民受之。」
天何言哉 ?上天、造物主,如何作出以上決定 ?
泰誓曰
:「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見孟子萬章上)
主權者人民,才有天賦權力,授與受命於天的天子或帝王統治權,這就是主權在民原理。
主權在民原理才是道統,孟子自許是這道統的繼承者。(見孟子公孫丑下)
孫中山所繼承的道統,異於堯舜文武周公孔子孟子所傳承的主權在民原理
?
中國國民黨據於什麼道統挑戰主權在民原理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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