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開始,短短三十年內,人類痛苦經歷兩次世界大戰,兩顆毀滅性的原子彈,使人類良知徹底覺醒
,「戰爭沒有勝利者,只有受難人」,「人類尊嚴與價值的嚴重傷害」。
因此,確立「強權不造公理」,遠離「強權即公理」的千古惡夢與折磨。因此,基於常識的共見共識,「
捨暴力就說服力」,以彰顯人的尊嚴與價值。
世界列強 (World Powers) 公開聲明拋棄強權即公理的既得利益,大西洋憲章及聯合國憲章揭櫫「人民自決原則」,恢復列強的殖民地、屬地、佔領地,所有人民、民族的主權與自治權。戰後上述人民、民族依人民自決原則 (Principle of People Self-Determination) 陸續建國,其數量已逾一百二十國。而波羅的海三小國人民,最近在世人面前,勇敢堅持依其自由意志展現獨立自主的建國決心,能不給世人,尤其是世界強權俱樂部的會員,一個啟示,人類的未來,還是在常識!
2010年10月28日 星期四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當然以上的期待,並非一廂情願,而是基於常識與常識判斷,也因此,回歸常識,用常識看自己,肯定自
己與其他人一般,與生俱來不可剝奪權利,即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權利。這是人的尊嚴與價值所在!不容置疑!
因此,不必過問生從何來,人就是權利的直接來源,不辯自明。肯定所有政治權力、政府的組織型態、乃
至憲法皆源自人民的權利與同意。也基於這簡單明確的主權在民原理,所有台灣人民才是台灣主權的擁有者。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其他強權的主張,只是突顯強權即公理的權力傲慢,經不起常識的檢驗!
用常識看世界,看人類的過去、現在、未來。美國人就是用常識擺脫英國殖民而獨立建國,至今建國已逾
兩百二十年,成為世界最富裕強大的民主國家,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整個美洲,北、中、加勒比海地區、南美洲,都是依常識脫離列強殖民所建立的國家。大英國協 (The Common - Wealth) 不就是英國殖民地獨立建國最佳事證,其會員國將近五十。常識,在歐陸首先引起法國大革命,推翻帝制,促使君主立憲及民主憲政改革。主權在民幾乎是人類最高政治原理。
二十世記初中葉,中國成功了兩次革命,前者稱「國民革命」,後者稱「人民革命」,其正當性不就依據
「自然權利」與「主權在民」之原理原則!
己與其他人一般,與生俱來不可剝奪權利,即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權利。這是人的尊嚴與價值所在!不容置疑!
因此,不必過問生從何來,人就是權利的直接來源,不辯自明。肯定所有政治權力、政府的組織型態、乃
至憲法皆源自人民的權利與同意。也基於這簡單明確的主權在民原理,所有台灣人民才是台灣主權的擁有者。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其他強權的主張,只是突顯強權即公理的權力傲慢,經不起常識的檢驗!
用常識看世界,看人類的過去、現在、未來。美國人就是用常識擺脫英國殖民而獨立建國,至今建國已逾
兩百二十年,成為世界最富裕強大的民主國家,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整個美洲,北、中、加勒比海地區、南美洲,都是依常識脫離列強殖民所建立的國家。大英國協 (The Common - Wealth) 不就是英國殖民地獨立建國最佳事證,其會員國將近五十。常識,在歐陸首先引起法國大革命,推翻帝制,促使君主立憲及民主憲政改革。主權在民幾乎是人類最高政治原理。
二十世記初中葉,中國成功了兩次革命,前者稱「國民革命」,後者稱「人民革命」,其正當性不就依據
「自然權利」與「主權在民」之原理原則!
聯合國會員國恪遵聯合國憲章
中華民國係聯合國創始會員國與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形同加入世界強權俱樂部 (Club of World Powers) ,可不依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三條規定,在佔領台灣期間,協助台灣人民組織自治政府,恢復其主權與自治權。反而建立流亡政府,利用中國內戰及美蘇集團的對抗與冷戰,結合黨政軍特警,共構黨國封建體制,一如霍布斯的巨靈,囊括台灣所有的政治社會資源,吞噬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嚴重侵犯台灣人的尊嚴。
一九七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承繼創始會員國與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聯合國大會,1971.10.25, 2758決議案) 。假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亦以加入世界強權俱樂部自居,台灣人民面對的,就是超級巨靈,我們必須戒慎,但不必惶恐,聯合國究竟還是捨暴力就說服力的國際組織,觀察蘇共領導人面對東歐共產國家的民主化,乃至面對波羅地海三小國的獨立公投,並未採取軍事鎮壓行動。蘇聯這戰後強權即公理的守護者與信仰者,竟能如此克制,捨暴力而就說服力,至少是捨暴力!即使蘇聯集團解體,蘇聯也解體,俄共亦一度失去政權,但經過民主機制,俄羅斯共產黨仍能重回執政台,捨暴力就說服力,現今俄羅斯亦擠身世界八大工業國 (G8),如此世界超級巨靈的轉變,應該能給世人某些說服力與啟示。
因此,台灣人民願意正面對待,並期待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導人,期待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願意承擔中華民國對於台灣人民的負債。(二)願意負起聯合國會員國與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對於國際和平與安全的承諾與責任。
基於上述雙重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應義不容辭,推薦台灣加入聯合國,成為聯合國的正式會員國。因此
,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的和平崛起,有其公信力與說服力。
一九七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承繼創始會員國與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聯合國大會,1971.10.25, 2758決議案) 。假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亦以加入世界強權俱樂部自居,台灣人民面對的,就是超級巨靈,我們必須戒慎,但不必惶恐,聯合國究竟還是捨暴力就說服力的國際組織,觀察蘇共領導人面對東歐共產國家的民主化,乃至面對波羅地海三小國的獨立公投,並未採取軍事鎮壓行動。蘇聯這戰後強權即公理的守護者與信仰者,竟能如此克制,捨暴力而就說服力,至少是捨暴力!即使蘇聯集團解體,蘇聯也解體,俄共亦一度失去政權,但經過民主機制,俄羅斯共產黨仍能重回執政台,捨暴力就說服力,現今俄羅斯亦擠身世界八大工業國 (G8),如此世界超級巨靈的轉變,應該能給世人某些說服力與啟示。
因此,台灣人民願意正面對待,並期待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導人,期待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願意承擔中華民國對於台灣人民的負債。(二)願意負起聯合國會員國與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對於國際和平與安全的承諾與責任。
基於上述雙重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應義不容辭,推薦台灣加入聯合國,成為聯合國的正式會員國。因此
,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的和平崛起,有其公信力與說服力。
尊重人民自決原則
戰後,對於強權即公理所造成的事實與既得利益,依大西洋憲章、聯合國憲章,即有兩大處理原則:(一)佔領地:恢復原狀,尊重人民自由意志選擇政府型態的權利。 (二) 殖民地、屬地:恢復人民被剝奪的主權與自治權。人民自決亦從此成為國際法的原理原則註47。而所謂的「恢復」是失而復得,本來就擁有,遭受侵害剝奪。
上述兩憲章的處理原則,不是強權造公理?而是強權醒覺公理,就如同法院的宣判非法監禁。依常識所見
,本來就擁有,就是與生俱有,人的不可剝奪自然權利如是,人民的主權與自治權亦如是,宣告恢復只是補救措施,不是給予任何權益!
日本人自始自終未合法取得台灣主權。即使日本人在舊金山和約認諾放棄台灣主權,亦不能將非法改變為
合法。一聲放棄即無中生有,產生主權移交問題,就有人接收?接替侵略台灣人的主權?而且,一聲放棄,日
本人長期對台灣的侵略行為,就一筆勾銷?更有甚者,台灣人民就是天生少個主人,日本人走了,中國人馬上
來補位,台灣人的尊嚴何在?西方人常識所見的人生而平等、自由、或自由平等,就排除台灣人?聯合國憲章
、世界人權宣言不就形同廢紙?
上述兩憲章的處理原則,不是強權造公理?而是強權醒覺公理,就如同法院的宣判非法監禁。依常識所見
,本來就擁有,就是與生俱有,人的不可剝奪自然權利如是,人民的主權與自治權亦如是,宣告恢復只是補救措施,不是給予任何權益!
日本人自始自終未合法取得台灣主權。即使日本人在舊金山和約認諾放棄台灣主權,亦不能將非法改變為
合法。一聲放棄即無中生有,產生主權移交問題,就有人接收?接替侵略台灣人的主權?而且,一聲放棄,日
本人長期對台灣的侵略行為,就一筆勾銷?更有甚者,台灣人民就是天生少個主人,日本人走了,中國人馬上
來補位,台灣人的尊嚴何在?西方人常識所見的人生而平等、自由、或自由平等,就排除台灣人?聯合國憲章
、世界人權宣言不就形同廢紙?
統治基於人民的同意
假定日本人亦對台灣主張主權,根據日清馬關條約。日本人亦有效統治台灣五十年,放棄台灣是因為戰敗
,非出於自由意志,無同意之基礎,如此,日本人的主張可以成立?
強權不造公理!強權與強權間的私相授受或公開儀式的讓渡,皆不改變「非法即非法,不正當就是不正當
」的事實。無善意第三人的空間。有效統治、有效管理,時間長短與侵略時間的長短意義相同,沒有時效取得的空間,只有加重傷害「人的尊嚴」與「障蔽人的常識
」,是強者間的公理,不是常識人的公理!
未經台灣人民同意的統治,就是侵略,有效與否,純屬傷害程度問題。大清帝國如是,日本帝國如是,中
華民國亦如是。侵略者奪取的主權,並不因讓與,而改變受讓人受讓侵略的本質。台灣人民恢復長期被剝奪的主權與自治權,天經地義,其正當性,不辯自明 (Self-Evident) ,如果一個受非法監禁的人,只有取得法院的強制令,或等待宣判非法監禁,才能恢復自由,才能「合法」恢復自由?這是什麼常識、常識判斷?
,非出於自由意志,無同意之基礎,如此,日本人的主張可以成立?
強權不造公理!強權與強權間的私相授受或公開儀式的讓渡,皆不改變「非法即非法,不正當就是不正當
」的事實。無善意第三人的空間。有效統治、有效管理,時間長短與侵略時間的長短意義相同,沒有時效取得的空間,只有加重傷害「人的尊嚴」與「障蔽人的常識
」,是強者間的公理,不是常識人的公理!
未經台灣人民同意的統治,就是侵略,有效與否,純屬傷害程度問題。大清帝國如是,日本帝國如是,中
華民國亦如是。侵略者奪取的主權,並不因讓與,而改變受讓人受讓侵略的本質。台灣人民恢復長期被剝奪的主權與自治權,天經地義,其正當性,不辯自明 (Self-Evident) ,如果一個受非法監禁的人,只有取得法院的強制令,或等待宣判非法監禁,才能恢復自由,才能「合法」恢復自由?這是什麼常識、常識判斷?
主權在民
假設 (Suppose) 現代蒙古人,主張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並及於中華民國。基於蒙古人建立元國,歷史記載很清楚,能否成立?滿洲人亦如法炮製,根據的史料更清楚,滿洲人建立大清帝國。而且,現在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還是直接間接繼承自立國兩百六十多年的大清帝國。正統純種的滿洲人繼承
祖先的輝煌成就,天經地義,更符合民族大義,能不成立?
以上假設若成立,近代巨靈說 (Leviathan) 的原創人霍布斯一定跳出墳墓尖叫:荒唐。雖然霍布斯不懂什麼叫「主權在民」。
中世紀神聖羅馬帝國查理曼大帝 (Charlemagne, 742-814) 接受羅馬教皇的加冕,以恢復古羅馬帝國的榮耀。霍布斯如是評論羅馬教皇的權力,曰:「羅馬帝國的鬼魂,戴著皇冠,坐在墳墓。」
宗教權威、民族大義榮耀權位,淡化強權即公理的蠻橫,但無論如何,不是強權即公理的依恃,也絕非權
位復辟的引據!尊重並依循「主權在民」原理才有合法政治權力可言!
強權不造公理,蒙古人建立元國,滿洲人建立清國,都是異族武力征服,無任何正當性,完全是侵略行為
,應受譴責,至少是歷史的譴責。
祖先的輝煌成就,天經地義,更符合民族大義,能不成立?
以上假設若成立,近代巨靈說 (Leviathan) 的原創人霍布斯一定跳出墳墓尖叫:荒唐。雖然霍布斯不懂什麼叫「主權在民」。
中世紀神聖羅馬帝國查理曼大帝 (Charlemagne, 742-814) 接受羅馬教皇的加冕,以恢復古羅馬帝國的榮耀。霍布斯如是評論羅馬教皇的權力,曰:「羅馬帝國的鬼魂,戴著皇冠,坐在墳墓。」
宗教權威、民族大義榮耀權位,淡化強權即公理的蠻橫,但無論如何,不是強權即公理的依恃,也絕非權
位復辟的引據!尊重並依循「主權在民」原理才有合法政治權力可言!
強權不造公理,蒙古人建立元國,滿洲人建立清國,都是異族武力征服,無任何正當性,完全是侵略行為
,應受譴責,至少是歷史的譴責。
2010年10月24日 星期日
自然權利(三十)Natural Rights - The I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萬有引力是自然法則(Laws of Nature)的來源。
萬有引力是原因(cause),自然法則是其效力(effect),宇宙天體顯現自動、自律、自主的自然秩序。
如是啟發人類理性(Human Reason):
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s )是原因,自然法(Law of Nature)是其效力,建構個人目的自主的人類社會秩序-普遍道德秩序(Universal Moral Order)。
洛克即以個人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建構其政治理論:
政治社會源自於個人的自然權利,為保障自然權利,人民建立政府,政府是手段,不是目的,不得以手段害目的。
因此美國「獨立宣言」揭示,一旦政府成為保障自然權利目的的破壞者(destructive),人民即有權更換或廢棄此政府,進而建立新政府(新國家)。
美國,除以「獨立宣言」表達其獨立建國-維護自然權利的不可阻撓的共同意志外,建國後,並實踐洛克的政治理論,諸如憲法明定政府的權力制衡組織架構、官吏是人民公僕(public servants)、最高行政首長與民意代表(兩院制)的定期改選,而憲法(The Constitution)的制定者(author)是人民(The People),各州以人民名義(In the Name of the People)批准憲法。確立政治權力的來源、統治基於同意原理及人民就是國家的永遠主人和主權者(主權在民,Popular Sovereignty),從而保障人民的不可剝奪自然權利。
而「宣言」以不辯自明真理(Self-evident Truths)的確信,鄭重向全人類宣示所有人皆天賦自然權利-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 (Natural Rights - The I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無異宣示自然權利的普世價值性。
諸自然神論者,基於其普世主義(Universalism)的信念,必樂見「宣言」成為人類的共同資產,惟,「宣言」居於美國立國憲章(Charter)的地位,應無可置疑,因此,自然權利的平等落實乃為美國的建國大綱(Proposition;Scheme)。
自由可概括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因為,自由乃生命的自然表現,而追求幸福屬個人的目的自主,不離自由範疇,因此,自由的平等落實就是美國的建國大綱。
八十七年後,林肯總統在其蓋茨堡演說中說道:(美國)乃自由所孕育,(建國後),致力於落實所有人皆生而平等(內涵自由)的國家發展目標(Proposition;project)。
因為林肯總統的解放奴隸,及爾後的廢除奴隸制度與奴隸恢復自由並享有選舉權(見美國憲法第13條第一節、第15條第一節增修條文),美國才跨出落實平等自由的一大步,並告別古雅典民主-統治階級的民有、民享、民治政治,邁向無統治與被統治階級的民有、民享、民治政治,使美國成為自由、民主的典範。
而,自由的王道精神也因此彰顯。南北戰爭結束至一九二○年,美國至少湧入三千萬東南歐移民,如意大利、巴爾幹半島、波蘭、俄羅斯斯等非英語系、非基督新教的移民。自由的確壯大美國。
筆者曾以「自由與擔當」系列(見http://www.wretch.cc/blog/alex08pan09及http://alex08pan09.blogspot.com),論述美國承擔自由普世化的重責大任,藉以說明自由的王道力量。而,有此筆觸,拜尹老師的啟發,深深感念。
惟,探索人類諸重大事件的發展(When in the course of Human Events),恩師梁鋆立博士引導有功,深深懷念!
(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萬有引力是原因(cause),自然法則是其效力(effect),宇宙天體顯現自動、自律、自主的自然秩序。
如是啟發人類理性(Human Reason):
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s )是原因,自然法(Law of Nature)是其效力,建構個人目的自主的人類社會秩序-普遍道德秩序(Universal Moral Order)。
洛克即以個人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建構其政治理論:
政治社會源自於個人的自然權利,為保障自然權利,人民建立政府,政府是手段,不是目的,不得以手段害目的。
因此美國「獨立宣言」揭示,一旦政府成為保障自然權利目的的破壞者(destructive),人民即有權更換或廢棄此政府,進而建立新政府(新國家)。
美國,除以「獨立宣言」表達其獨立建國-維護自然權利的不可阻撓的共同意志外,建國後,並實踐洛克的政治理論,諸如憲法明定政府的權力制衡組織架構、官吏是人民公僕(public servants)、最高行政首長與民意代表(兩院制)的定期改選,而憲法(The Constitution)的制定者(author)是人民(The People),各州以人民名義(In the Name of the People)批准憲法。確立政治權力的來源、統治基於同意原理及人民就是國家的永遠主人和主權者(主權在民,Popular Sovereignty),從而保障人民的不可剝奪自然權利。
而「宣言」以不辯自明真理(Self-evident Truths)的確信,鄭重向全人類宣示所有人皆天賦自然權利-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 (Natural Rights - The I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無異宣示自然權利的普世價值性。
諸自然神論者,基於其普世主義(Universalism)的信念,必樂見「宣言」成為人類的共同資產,惟,「宣言」居於美國立國憲章(Charter)的地位,應無可置疑,因此,自然權利的平等落實乃為美國的建國大綱(Proposition;Scheme)。
自由可概括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因為,自由乃生命的自然表現,而追求幸福屬個人的目的自主,不離自由範疇,因此,自由的平等落實就是美國的建國大綱。
八十七年後,林肯總統在其蓋茨堡演說中說道:(美國)乃自由所孕育,(建國後),致力於落實所有人皆生而平等(內涵自由)的國家發展目標(Proposition;project)。
因為林肯總統的解放奴隸,及爾後的廢除奴隸制度與奴隸恢復自由並享有選舉權(見美國憲法第13條第一節、第15條第一節增修條文),美國才跨出落實平等自由的一大步,並告別古雅典民主-統治階級的民有、民享、民治政治,邁向無統治與被統治階級的民有、民享、民治政治,使美國成為自由、民主的典範。
而,自由的王道精神也因此彰顯。南北戰爭結束至一九二○年,美國至少湧入三千萬東南歐移民,如意大利、巴爾幹半島、波蘭、俄羅斯斯等非英語系、非基督新教的移民。自由的確壯大美國。
筆者曾以「自由與擔當」系列(見http://www.wretch.cc/blog/alex08pan09及http://alex08pan09.blogspot.com),論述美國承擔自由普世化的重責大任,藉以說明自由的王道力量。而,有此筆觸,拜尹老師的啟發,深深感念。
惟,探索人類諸重大事件的發展(When in the course of Human Events),恩師梁鋆立博士引導有功,深深懷念!
(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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