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9日 星期六

自然權利(四十七)-1 Natural Rights-The Inalienable Rights of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一九四七年三月十二日,杜魯門總統(President, Harry S. Truman)發表其「杜魯門主義」(Truman Doctrine): 美國在維護聯合國國際組織,與遵守聯合國憲章等原則上,堅持其防禦自由民主國家與對抗共產集權政權(Totalitarian Regimes)的外交政策。 基此政策而形成「圍堵政策」(containment policy),建構全球性共同防禦體系,共同對抗共產集團的赤化世界企圖,擔當自由的守護與傳遞重任。 戰後,日本與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台灣,在此基本共識,共同站立在西太平洋的共同防禦體系前線,成為親密盟友,承擔自由的守護與傳遞。

  一九四九年六月七日,杜魯門總統提出其圍堵政策的基本概念 : 自由民主國家與共產集團政權的對抗 ,乃意識型態 ( Ideology) 的衝突,而非善、惡不相容。圍堵政策即守護自由,壯大自由的力量。 聯合國乃作為意識型態衝突的協調平台,在其「憲章」原則與宗旨的規範下,衝突雖未得協調,然可暫予擱置,避免擴大。

  因此,聯合國成為傳遞自由的重要機制。 不同意識型態的會員國,即使「同意不同意」( agreed to disagree),但「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就是不可否認的政治原理。也因此,聯合國大會順利通過人權宣言、人權公約等重要人權法典,使得基本人權、基本自由,成為常識,成為普世價值。藉由人權、自由等常識概念,自然權利觀念,得以普遍深植人心,啟發人類理性,再次啟發「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 「統治基於人民同意」等政治原理。 而此等原理,遂成為摧毀共產集團所建立的鐵幕、竹幕、與柏林圍牆,其不可抵擋的理性力量。

這股自然權利所啟發的理性力量,就具體展現在稍早聯合國安理會的一致決議(一九七零案號) : 遣責利比亞狂人格達費的獨裁暴力,並將之移送國際刑事法庭 ( ICC ;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審理 。 而且昨 日(紐約時間: 二零一一 、三、十七深夜),安理會在無反對票的情況下,通過一九七三號決議案:將利比亞劃設禁航區,並得空襲利比亞政府軍隊,以遏止格達費獨裁政權的屠殺平民,協助利比亞人民追求自由民主。 

獨裁政權的暴力,阻擋人民的自決行動,完全缺乏合法性與正當性。俄羅斯與中國不使用否決權,應是懍於理性力量的不可抵擋!
 
  美國與自由世界如是回應史大林,其違反大西洋憲章的人民自決原則,與違反英、美、蘇雅爾達協定的東歐民主化的約定,終得完全糾正。 而避免一場世界大戰-人類大浩劫,成功守護自由與傳遞自由,雖然,正義來到緩慢,但正義更彰顯,自由更堅實壯大。

史大林剝奪東歐人民的自決權,但未變更東歐人民的領土,波蘭是聯合國五十創始會員國之一,即其例證。 然而,蔣介石除了剝奪台、 澎人民的自決權外,更進一步變更台、 澎人民、土地為中華民國國民、國土。美國如何回應?   (待續)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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