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3日 星期五

火車勾甘蔗(結論‧Ⅵ)官逼民反(七)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六日,李承晚等朝鮮有識人士成立「獨立籌備委員會」,訴求「立即自治」。拒絶同盟國軍事佔領當局的「接管」,並抗拒同盟國所提「四國五年託管計劃」。恢復所有朝鮮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進而,「接收」日本人在朝鮮半島所設立的「殖民政府」及其經營的「殖民事業」,並要求日本政府「賠償」和「道歉」!

「接管」是戰勝國的自衛權,要求戰敗國「屈服」,防止戰火重燃。故而,接管佔領地區的政府與公權力,維持該地區的公共秩序與安定,終止戰事,以俟交戰雙方簽定「和平條約」,正式結束戰爭。完成上述任務,結束佔領。

「託管」是戰勝國的善意,除提供保護外,並協助、輔導該託管地區人民,達成「完全自治」。但是,「託管」必須照會聯合國託管委員會,以取得正式名義。

「接收」,除受降者接收投降者的繳械、軍用物資、軍事設施外,接收佔領地區的政府、公共設施、公權力,並非戰勝國的權力或權利。

「接收」涉及人民的「領土主權」與「主權者權利與自治」(參考大西洋憲章第二項、第三項聲明或原則),尤其,「統治基於人民同意」,人民才有正當權利或權力,接收任何政府。

故而,朝鮮人民接收日本朝鮮殖民政府和殖民事業,另組新政府,行使公權力。

「To secure these (Inalienable) Rights, governments are instituted among men, deriving their just powers from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the People).

That whenever any form of government becomes destructive of these ends, it is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alter or to abolish it, and to institute New Government.(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漢譯部分,參考前文”官逼民反(二)”)

朝鮮人民接收日本殖民政府,另組新政府,越南人民也接收法國殖民政府,另組新政府。台灣人呢?

台灣的人民與土地,都「被接收」!不要說日本殖民政府和殖民事業被接收!還擺出「簞食壺漿以迎王師」的姿態!所以,有人會說:官逼民反!?因此,造成二二八大屠殺!抱歉?!

朝鮮人民、越南人民,甚至日本人民,都和台灣人民一樣,受過「儒學」教育,並接受漢儒的「三綱五常」,台灣人民傳承正宗儒學,只曉得口含那根老菜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曉得要拔出孔老夫子那把「朽」劍─不可讓渡的執行自然法權力?

令人不解!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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