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3日 星期三

"人權之法理基礎"續述(七十一)活在回憶(33) ---- 轉識成智 (XI)

活在回憶(33) ---- 轉識成智 (XI)
理念( idea or ideas)就是理性 ?
理念是理性理解的對象,理念不是理性。( See, Timaeus, 51 d )
理性會是諸神和少數人的專屬(Cf Timaeus, 51 e ) ?
Timaeus指出,靈魂賦有理性和合諧。
Timaeus又指出,靈魂接觸外物,即宣示其同類或異屬,理性據此真理而運作,對感官知覺宣示此等真理原理,因而智性和知識必然建立,一旦確定此兩者非靈魂所屬,則該者即是真理的對立。( See, Timaeus, 37 a sq. )
理性能宣示真理的原理給予認知官能。
理性不就是人人的天賦 ?
康德提到,「理解力不能視,感官知覺不能思。」( See, Kant,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op cit., p. 45 )
唯,康德又補充說明,謂 : 「理解力乃依據原理原則產生理解力規則一貫的官能,理性乃依據原則,產生理解力規則一貫的官能。因此,理性不直接審視經驗或任何感覺對象,唯審視理解力。」( See, Kant,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op cit., p. 226 )
理性不會坐視理解力或悟性 ( understanding ) ,矇著眼睛作出判斷。  
知識就是判斷。
康德作出歸結,謂 :「倘知識完全符合吾人理解力的法則,吾人知識即不存有錯誤,感官呈象亦不可能有錯誤,因為不涉及判斷,且自然的能力,亦不可能違離其本身法則。因此,既非理解力本身(不受其他原因影響) ,亦非感官直覺本身可能犯錯。」「理解力本身不可能犯錯,因為就其依據本身法則作判斷的限制,結果(判斷)必然合乎此等法則,因此,所有真理的形式檢驗,乃包含於理解力法則的合致。」(Ibid.,pp. 221-223 )
理性承擔宣示(靈魂)真理的構成原理原則,和轉識成智的工程監督,任重道遠。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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