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期間,我們歡享五代同堂之樂。王金平亦以人民殿堂法定管理者的權威,禁止檢警進入此神聖殿堂,並同沐其樂 。
「我是台灣人,我主張台灣獨立。」
她他們接下鄭南榕的棒子 ?
何止 !
她他們道出我們的心聲 ?
何止 !
她他們自然台獨 !!!!!!
天生的台獨 !
這怎麼說 ?
自然法的實體 ( reality )就是自然權利。
不待洛克先生( John Locke )的演繹,我們的第四代青年學子,據於與生俱來的自然權利,主張台灣獨立。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Inlienable Rights, and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1776.07.04 )
「所有人平等天賦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
這是她他們的常識 !
她他們還主張公民不服從 ( Civil Disobedience ) !!!
因為,強行通過的黑箱服貿協議,已構成哈德溥 ( Gustav Radbruch )所謂Lawless Law,不遵照法之實質規則與形式的法律。( Lawless : Not observing the rules and forms of law. See, Black's Law Dictionary, Fifth Edition, p.797 )
何止 !
權利是義務的前提。沒有權利,休談義務。沒有義務,還服從什麼 ?
自然權利不可剝奪 !
霍布斯 ( Thomas Hobbes )如是主張。
強行通過的黑箱服貿協議,將剝奪台灣260萬以上服務業從業人員的生存權 ,還談什麼義務 ? 談什麼服從 ?
我們五代同堂,據於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重建我們的肯達基老家鄉( Old Kentucky Home)----台灣夢。
王金平其共襄盛舉乎 ?
天祐台灣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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