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韃虜,恢復中華。」這是孫中山的國民革命口號。
國民革命,national revolution,也就是民族革命。孫中山以驅逐異族的侵略,推翻滿洲人的外來殖民體制,作為民族革命的正當性。
孫中山認為滿洲人是異族,滿洲人是漢人的殖民主,是侵略者,毫無統治的正當性。
孫中山又認為,中國是次殖民地,也就是滿洲殖民主之上,更有殖民主。
孫中山推翻了兩個世紀半以上,亞洲最大殖民主大清帝國,建立中華民國,並將滿洲韃虜與漢、蒙、回、藏、苗納入中原華夏民族,稱之五族共和,恢復中華民族。
中華民國就這樣繼承大清帝國的殖民主地位。
當然,中華民國也概括承受大清帝國的所有資產與負債。
大清帝國滅了大明國,掠奪了大明國的土地與子民,對大明國的子民而言,是債務人,中華民國應有償還的義務。
大清帝國和大明國是同一國,大清帝國和大明國的子民,都屬中華民族,沒有誰欠誰。
中華民國會這麼答覆。
中華民國光榮恢復大清帝國對於台灣澎湖的殖民主地位,也繼承其殖民主地位,台灣人還是不能向中華民國求償,因為,中華民國已將台灣人納入中華民族,除了效忠,不得有他求。
中華民國也會這麼答覆。
現在大清帝國的事實繼承人,更是中華民國的未來繼承人,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反分裂法,要求台灣人對其效忠,因為台灣人是中華民族的成員,說漢話、用漢字。
中華民國可會這麼答覆,依據中華民國憲法,這是中華民族的法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效忠中華民國。
誰繼承誰,再說,也未定。
莫忘,人民作主。
台灣人啊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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