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9日 星期六

自由與擔當          Part Three , III , (III) , 四 , 點四之七

大西洋憲章(The Atlantic Charter , August 14 , 1941)楬櫫英美兩國參戰的宗旨,其第三項聲明如是昭告世人:"Wish to see sovereign rights and self government restored to those who have been forcibly deprived of them"(third)
漢譯一:
「願見遭受武力掠奪主權與自治的人民,恢復其主權與自治。」(第三項)
漢譯二:
「願見所有人民恢復其遭受武力剝奪的主權與自治。」(第三項)

人民的主權與自治屬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s),天賦的,與生俱來。因此,憲章用"恢復"(To restore),不用給予(To give)或取得(To gain)。而所謂恢復,乃停止侵犯、剝奪行為,排除侵犯剝奪行為,恢復原狀。最重要的,掠奪者或剝奪者,無其正當性,應受道德譴責。因此,強者應知所節制,勿行放縱(License)。

主權與自治是自由的主要內涵。就群體社會而言,剝奪主權與自治,就是剝奪該社會的獨立自主。就個人而言,剝奪主權與自治,就是剝奪個人的目的自主與剝奪個人追求幸福的權利。"美國獨立宣言"認為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是天賦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北美洲移民脫離英國百年殖民的依據,就是主權與自治(自然權利),美國因此獨立建國。總而言之,剝奪主權與自治,自由受人宰制,還有什麼幸福可追求?!

英國是近代啟蒙思想的發源地,美國是近代啟蒙思想忠實的實踐者。兩國對於自然權利的精隨--自由,暨,「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無論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的道德秩序,具有高度的共識。因此,兩國領袖在聲明的最後,許諾全人類美好的未來,即,推廣此道德秩序成為人類社會普遍秩序,自由、人權至高無上成為人類的普遍價值。

大西洋憲章推動戰後殖民地解放潮。史大林順勢操作,公然鼓動全球性無階級武裝革命,掀起滔天紅潮,衝擊此道德秩序,嚴重侵犯人權,禍害人類。而蔣介石逆向操作,利用其代表同盟國來台受降機會,「光復」台灣,而非「恢復」臺灣人民被剝奪的主權與自治,擅自將台灣納入中華民國的行政區,並將台灣人民強制變更為中華民國國民,嚴重侵犯、剝奪台灣人民的自然權利,無視台灣人民的主權與自治,違反國際法及大西洋憲章精神,挑戰英美兩國許諾人類的道德秩序!因此之故,蔣介石期盼舊金山和約幫其解套!?

日本在舊金山和約聲明「放棄」對於台灣與澎湖任何權利,是否可以解讀:落敗的老虎,放棄山羊,山羊就歸屬於戰勝的獅子?台灣就歸還中國?若然,人類又重返叢林世界?強權即公理?!大西洋憲章及聯合國憲章無異廢紙?!

「台灣地位未定!」杜魯門總統如是向全世界公開宣示。

杜魯門總統特別授權杜勒斯,全責完成舊金山和約的簽定,其宣示應有絕對權威性!

因此,台灣的納入中華民國的行政區、台灣人民的變更為中華民國國民、乃至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在台灣的Long-stay,攏係假。

「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布希政府如是公開宣示。

布希政府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的存在,因此,布希政府所謂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One China policy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各稱叫中華人民共和國。

但是,臺灣人民仍未「恢復」主權與自治,真真實實!

「有此傳說」:
 宋美齡急著找羅斯福總統
「總統先生,我們在開羅會議不是達成一個共識-英美兩國對
於台灣問題保持模糊策略!」
「不錯,夫人,Harry就是如此。」
「小布希說得那麼絕,什麼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夫人,這問題還是由老哥回答比較妥當,首相先生,該你
  了。」
「這裡是天堂!」又猛搖頭!
「老哥,還是請你回答比較妥當。夫人說,小布希不該說台灣
不是中國一部分。」
「哦,北美洲本來是我們百年以上的殖民地,但我從未說北美
洲是大英帝國神聖不可分的固有領土。雖然,女王有點在
意。」
「是的,夫人。所以老哥在大西洋憲章背書。雖然,我替他簽
名,老哥也從不表異議。」
「大西洋憲章也由聯合國憲章背書。夫人,你們中國都是聯合
國創始會員國與安理會常任理事國,都背書了。」
「Frankˍ!」
「老弟、小妹,quiet!上帝正在作甚深思維,老哥我泡澡去
了!」
「老哥還是改不了蹓鳥的習慣!」
「夫人,你還是找找孟德爾(Gregor Mendel)修士,你不是說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為什麼種瓠仔生苦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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