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3日 星期五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一十二)

找尋造物主( The Creator )
重返古希臘(35)
柏拉圖的整合
輪迴的暫時結束----理性對於非理性的勝利( The victory of reason over the irrational ),靈魂得以重返其原住星體。
這是不可毀靈魂(理性)對於可毀靈魂(非理性)的勝利,上帝創造的靈魂勝過諸神複製的靈魂 。
即或如此,這是靈魂服膺上帝所宣示的命運法則(the laws of destiny),回到他的原住星球,即上帝指定的星體(assigned star) (See, Timaeus 41 d )
這是靈魂的宿命 ?  
星體如同馬車( chariot ),任由靈魂駕御,遨遊無盡宇宙,終將回到人世間,歷經十次輪迴,理性又對於非理性取得勝利,再次重返其原住星體。
這樣,輪迴何時了 ?
這是人類的命運 ?
上帝同於奧林帕斯諸神,網羅人類以命運( moira ) ,不允許人類同於宙斯,得以決定自己的命運( aisa ) ?
人類不能決定自己的命運,結束無盡的輪迴 ?
上帝是善的,欲願所有事物盡其可能跟祂一樣好。(See, Timaeus 29 e )
上帝怎會對人設限 ?
宙斯如何決定自己的命運( aisa ) ?
赫拉克利特斯( Heracleitus) 認為宙斯的邏各斯( logos)和世界(或宇宙)的邏各斯,都是管控世界的神聖邏各斯,表現宇宙的法則,就是理性。宙斯的邏各斯,就是理性。  
宙斯服膺理性,服膺自己,個人目的自主,就是這樣決定自己的命運( aisa )
理性對於非理性的勝利,就是服膺理性,服膺自己,這是靈魂服膺上帝所宣示的命運法則(the laws of destiny) 。這命運是給予的,不是自己決定的,無從終結輪迴。
柏拉圖以其理念哲學喚起靈魂的彼岸記憶,恢復不可見、不可毀靈魂才能正當擁有的心,慧解脫,得其父母境界,將遵循必然性之服膺理性(through necessity made subject to reason.),成就圓滿的自我,終結輪迴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6年12月19日 星期一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一十一)

找尋造物主( The Creator )
重返古希臘(34)
柏拉圖的整合
快樂催生邪惡,痛苦阻礙善良。  
因此,Timaeus :
「倘若眾人克服這些(快樂與痛苦的)不良影響,其生活必端正,反之,其生活必不端正。」(See, Timaeus 42 b)  
可毀的靈魂受制於快樂與痛苦 ,其人受制於快樂與痛苦,則可毀靈魂主宰其人,而不可毀靈魂形同被監禁,理性也被蒙蔽。如是造下了沉淪輪迴之因。
所以,Timaeus 又說 : 「倘若其人生活端正合宜,盡其天年,即可重返其原住星球,否則,下輩子出生為女人。若一再沉淪,下下輩子出生為禽獸。」 (See, Timaeus 42 b ff.)  
這就是輪迴。
Timaeus或柏拉圖並不主張八正道,於樂不染,於苦不傾動,甚至,身受而心不受,身體受苦、樂、不苦不樂,而心不受苦、樂、不苦不樂,不被第二毒箭。(見雜阿含第470)
然,Timaeus或柏拉圖對於造物主上帝有絕對的信心,認為不可毀靈魂必能回復主導地位,自啟理性。
如是,Timaeus 又說 : 「然而,由於理性對於非理性的勝利( victory of reason over the irrational ),終將恢復其人的原先或較好狀態,以重返其原住星體。(See, Timaeus 42 c ff.)
輪迴將會結束。
輪迴以十次為限,柏拉圖這樣認為。(見默西亞˙埃里亞德前揭書,卷2,頁189)
輪迴的結束,就是解脫 ?
柏拉圖可不這麼認為 !
靈魂就是回到他的原住星球,還是會重返人間。( See, Phaedo, 107 e )
所以,這只是輪迴的暫時結束,因此,不是慧解脫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6年12月14日 星期三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一十)

找尋造物主( The Creator )
重返古希臘(33)
柏拉圖的整合
上帝是永恒法法住與生滅法法住的法源,如是,諸法常住,法住法界。
如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知見法住法空,而慧解脫。
Timaeus說道 :
上帝依照羣星數量,創造等量靈魂,指定每一靈魂歸屬一星球,如同將其安置於馬車,於是對所有靈魂,展示宇宙的本質與宣示命運的法則。 (See, Timaeus 41 d ff.)
(人類)靈魂必須依據上帝所宣示的命運法則,尋求歸屬於上帝所指定星球。如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知見法住法空,然後慧解脫 ?
Timaeus 又說 :
上帝的子女接受這些不可毀靈魂,乃沿著每一靈魂形塑身軀,以為其行動工具或載具,並在其胸腔部位,另安置一受制於快樂與痛苦的可毀靈魂,快樂催生邪惡,痛苦阻礙善良,如是形構所謂男人( so called man )(See, Timaeus 69 c ff.)
所以,人身被安置不可毀靈魂和可毀靈魂各一。不可毀的靈魂以理性,導引其人步上自主目的。而可毀的靈魂,指引其人浸染邪惡,遠離善良。
如是,先知法住,後知涅槃,知見法住法空,然後尋求慧解脫。
然,柏拉圖認為,身體是靈魂的牢獄。
那麼,那條靈魂得到釋放,才能慧解脫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6年12月1日 星期四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零九)

找尋造物主( The Creator )
重返古希臘(32)
柏拉圖的整合
柏拉圖認定的法住為何 ?
柏拉圖認為,上帝創造的宇宙、眾神和靈魂沒有老病死,而上帝囑付其子女複製的宇宙卻有老病死。以人類為例,其不可毀的靈魂來自上帝,但是,身體由上帝子女創造,因此,人擁有不可毀的、無老病死的靈魂和有老病死的身體。 (See, Timaeus 29 e ff, 41-42, 69 b ff)
所以,柏拉圖應該認為,上帝創造的彼岸,存在著無老病死的不生不滅法住 ;而上帝囑付其子女複製的宇宙,此世間,存在著老病死的生滅法住。
然而,整個宇宙(彼岸和此世間)的創造乃基於上帝的善。 (See, Timaeus 29 a,  29 e )
所以,上帝是法源。
但是,心主導宇宙的創造,宇宙創造的過程是心的說服必然性服膺理性。 (See, Timaeus 48 b )
理性是靈魂的主要秉賦之一(Timaeus 37),心也是靈魂所擁有(See, Timaeus 46 d)
服膺理性也就是服膺自己, 因此,宇宙的創造是宇宙的自我完成。
而這個心所主導創造的宇宙,是模型(pattern) ,供作仿造(copy)
故而,上帝的善、心、靈魂和理性才是真正的法。
柏拉圖認為法住法空 ?
此有故彼有,法住 ; 此無故彼無,法空。
法住法空,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如何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6年11月27日 星期日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零八)

找尋造物主( The Creator )
重返古希臘(31)
柏拉圖的整合
須深向佛言 : 世尊,彼眾多比丘於我面前記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我即問彼尊者,得離欲惡不善法乃至身作証不起諸漏,心善解脫 ?
彼答我言,得慧解脫。(見雜阿含第347)
須深雖是外道的青年俊秀,然而不能理解,不成就四禪八定乃至滅盡定,以開發宿命智明(或通)等六種神通,得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記說 :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不入六道輪迴。
因此,請佛陀為其釋疑解惑。
佛告須深 : 彼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彼諸善男子,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不放逸住,離於我見,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見同上)
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得以慧解脫而心善解脫。
什麼是法住 ?
老病死及老病死的原因是法住,亦即苦與苦集,謂緣無明行,緣行識,.......... 乃至緣生老病死憂悲惱苦。(參考雜阿含第296)
此有故彼有,謂緣無明行,緣行識,乃至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謂之苦及苦集之因緣法。(參考同上)
這是佛陀所開示的法住,即因緣法與緣生法。
那麼,柏拉圖認定的法住為何 ? 能異於佛陀所開示的因緣法及緣生法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6年11月20日 星期日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零七)

找尋造物主( The Creator )
重返古希臘(30)  
柏拉圖的整合
"從某方面來看,哲學是在「為死亡作準備」,教導靈魂在脫離肉體之後,如何使自己繼續待在理型的世界裡,而不必經歷生死流轉。"(見默西亞˙埃里亞德前揭書,卷2,頁196)
柏拉圖視身體是靈魂的監獄,而其理念或理型哲學是在「為死亡作準備」,因此,只有在生命結束,靈魂才得以得到解脫,結束生死流轉或輪迴。
這種解脫如何証明 ?
柏拉圖在臨終時宣稱,他感覺他的靈魂解脫束縛,愉悅飛出。( as death approached him he declared that he felt his soul "loosened from bonds and able to fly away with joy".See, Timaeus , Analyses and Introduction by B. Jowett and Timaeus 81 d)
但是,柏拉圖並沒說他的靈魂飛向那裡 ?
理型哲學不是能喚醒靈魂的前世或彼岸的記憶 ?
柏拉圖並沒宣稱他已恢復前世和彼岸的記憶。
靈魂沒有恢復前世或彼岸的記憶,她究竟飛向那裡 ?
尤其,"唯有不可見靈魂始能正當擁有心"(See, Timaeus 46 d),這顆心主導宇宙創造(Timaeus, 48 ),是最完全的解脫來源---服膺理性即是服膺自己,彰顯形自然神論的原型。靈魂恢復前世或彼岸的記憶,就恢復這顆""
柏拉圖宣稱恢復了這顆"" ?  
無論如何,柏拉圖的解脫,也是種慧解脫。
何以見得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6年11月9日 星期三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零六)

找尋造物主( The Creator )
重返古希臘(29)  
柏拉圖的整合
一般人或常人的靈魂,失去前世和彼岸的記憶,不能擁有"",但是,靈魂仍在。
然而,靈魂何在 ?
被拘禁在身體。
身體(soma)是靈魂的監獄(sema)(見默西亞˙埃里亞德前揭書,卷2,頁184、頁187)
甚至身體是靈魂的墳墓,死亡才是解脫。(同前,頁198)
這是奧斐斯秘教對於不滅靈魂的看法,柏拉圖接受了。
但是,這完全背離造物主的創造原理----身體是靈魂的乘具( vehicle ) ,永遠受靈魂的支配。( See, Timaeus, 69 c ; 34 c)
柏拉圖對於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的自主性,竟然,比荷馬(Homer)更悲觀。荷馬雖認為人受限於命運(Moira),但是,活在當下,展現生命的超越與喜悅,天地為之動容。
蘇格拉底強調靈魂的無價,認為靈魂是知識的來源。柏拉圖視靈魂重於生命,認為只有靈魂才屬於理型和永恒世界。(見默西亞˙埃里亞德前揭書,卷2,頁195)
如是柏拉圖認為哲學能喚起靈魂隱藏的記憶,專注於理念哲學----知識等同回憶,恢復前世和彼岸的記憶,恢復失去的""-----這不可見靈魂始能正當擁有的心,就是主導宇宙創造的心,也是服膺理性、服膺自己,自我創造的心。
這是心的世界,造物主的無為無不為世界,也是近代西方自然神論者,其個人為終極目的之目的自主世界。
這是解脫世界,靈魂解脫身體的束縛。但是,對於柏拉圖而言,解脫世界不是現世的,當然,不在人世間。
這是怎麼一回事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6年11月2日 星期三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零五)

找尋造物主( The Creator )
重返古希臘(28)
柏拉圖的整合
為什麼一般人或常人不能擁有"" ?
柏拉圖在「厄爾」( Er)神話裡說,所有要投胎轉世的靈魂,都必須喝忘川( Lethe )之水,才能忘掉彼岸世界的所有經歷。(見默西亞˙埃里亞德前揭書,卷2,頁189)
人失去過往的記憶,尤其是彼岸的記憶,不就是等同失去"" 或沒有""?   
若畢達哥拉斯( Pythagoras )等極少數輪迴信仰者,記得前生往事, 保有彼岸的記憶。(同上頁191)
人沒有失去過往的記憶,尤其是保有彼岸的記憶,當然,可以認定,沒有失去""或擁有""  
極少數保有彼岸記憶的人,擁有""。一般人或常人不能保有彼岸的記憶,不能擁有""。因此,Timaeus和柏拉圖認定,""是諸神和極少數人的專屬。 
Timaeus和柏拉圖所指的"",是主導宇宙創造的"",此""說服諸物的必然性服膺理性,亦即,說服自己服膺理性即是服膺自己,完成宇宙的創造或完成宇宙本身的自我創造。
一般人或常人不能擁有此""----說服自己服膺理性即是服膺自己,如何自主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6年10月25日 星期二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零四)

找尋造物主( The Creator )
重返古希臘(27)
柏拉圖的整合
Timaeus: 心是諸神和少數人的專屬(See, Timaeus 51 e)
那麼,實現完全自我和自律自治不適用於一般人或常人,亦即,Timaeus或柏拉圖所揭發的自然神論( Deism ) ,不涉或不適用於人事。雖然,近代自然神論者( Deists ),若潘恩( Thomas Paine) ,主張上帝不涉人事,強調人的自主性。
為什麼 ?
因為,一般人或常人並沒有""
一般人或常人怎會沒有"" ?
佛陀告訴須菩提,爾所國土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 ? 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見金剛經第十八分)
可見一般人或常人並非沒有心,而是擁有"非心"。而此,"非心"並非上帝所賦與的不可見靈魂,其所擁有的心。(See, Timaeus 46 d)
由於眾生擁有"非心",因此,佛陀所開發的解脫道,著重於心解脫、慧解脫。
那麼,Timaeus或柏拉圖對於一般人或常人不能擁有"",作何解說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6年10月19日 星期三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一百零三)

找尋造物主( The Creator )
重返古希臘(26)  
柏拉圖的整合
主導宇宙創造的心,不排除宇宙之心,因此,宇宙的創造,就是宇宙本身的自我創造。
那麼,宇宙之心從何而來 ?
宇宙因上帝賦與不可見、不可毀靈魂而擁有心,宇宙之心當然來自上帝。(See, Timaeus, 30 b)
而且,靈魂優於和先於軀體,並為其主宰,所以,心恒居於主導地位。(參考Timaeus 34 c)
如是上帝與宇宙有原因和結果關係,上帝是原因,宇宙是結果。
上帝又依照創造宇宙的模式----心說服必然性服膺理性,創造眾神( gods )
如是上帝自稱眾神之父,天帝宙斯Zeus是眾神之一,而且,Zeus是諸神中之佼佼者,皆有模仿上帝創造宇宙的能力,其心應不異於上帝和宇宙的心。(參考Timaeus, 40 e sq)
服膺理性是創造宇宙與創造眾神的原理,因此,宇宙與眾神和Zeus的行為法則一致,皆服膺理性。
所以,奧斐斯( Orpheus ) 說道 : 世界(或宇宙)的邏各斯( logos)和宙斯的邏各斯( logos )很接近,由此證實存有者的統一性。  
赫拉克利特斯( Heracleitus) 認為宙斯的邏各斯和世界(或宇宙)的邏各斯,都是管控世界(或宇宙)的神聖邏各斯,表現宇宙的法則,更認定邏各斯就是理性。    
整個宇宙和眾神的創造與行為法則,乃服膺理性,服膺自己,亦即遵從理性,勿庸上帝費心。
上帝竟然讓宇宙和眾神自主,實現完全自我和自律自治,這不就是自然神論( Deism )的示範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