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 星期五

火車勾甘蔗(結論‧Ⅴ)菜脯根罔咬鹹的儒學(五)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Some one said: What do you say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 that injury should be recompensed with kindness ?"

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The Master said: With what then will you recompense kindness ? Recompense injury with justice, and recompense kindness with kindness. James Legge, Confucian Analects, op cit., p.288"(論語‧憲問)

「以直報怨,以德報德。Recompense injury with justice, and recompense kindness with kindness.」

執行自然法?

孔子有自然法的概[念?

孔子認為,人人擁有執行自然法的權力?

「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It is only the (truly) virtuous man, who can love, or who can hate, others. Ibid., p. 166"」(論語‧里仁)

孔子認為,只有仁者,才有資格擁有執行自然法的權力?

或認為,只有奉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咬菜脯根的人,才有資格擁有執行自然法的

權力?

孔子並未設限。

每個人皆是「道德主體」(Moral Subject),人人皆擁有執行自然法的權力。從而,「以直

報怨,以德報德。」

孔子並未說人人得執行自然法,是「權力」。但此「權力」與生俱來、不可讓渡,則勿庸置疑!

孔子還勉勵弟子、後人,「當仁不讓於師"Let every man consider virtue as what devolves on himself. He may not yield the performance of it even to his teacher. Ibid., p. 304"」(論語‧衛靈公),成仁、取義,無可阻撓。

成仁、取義,上天堂或得道、成道、盡天命,每個人目的自主,孔子不作任何提示。這

是孔子的自然神論態度。

洛克認為,在自然狀態下,所有人皆擁有生命、自由與財產及執行自然法的權利。

每個人擁有執行自然法的權利,為了「生存自保」─保護生命、自由與財產等自然權利。

而此「生存自保」,乃人人對於上帝的不可變動義務。生生之德,亦因此義務而生。

但是,洛克認為一旦人民互相同意、和平締結社會契約(Social Contract),就該讓渡此執行

自然法權利。將此權利,託付政府。

此執行自然法權利,在政治社會或公民社會,稱為公權力。

故而,依據洛克的觀念,執行自然法權利,雖屬人人的自然權利,但是,並非不可讓渡。

不同於生命、自由與財產等自然權利的不可剝奪、不可讓渡。

孔子居然對於執行自然法的權力,不但不設限,而且,没有讓渡的界說,當然,認為不可讓渡。

孔子所處的封建制度,仍停留在自然狀態?所以每個人擁有的「執行自然法權力」,没有

讓渡的條件?

「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When good government prevails in the empire, ceremonies, music, and punitive military expeditions proceed from the son of Heaven. Ibid., p.310"」(論語‧季氏)這是什麼世界?是個禮樂俱備的文明社會!

原來,孔子認知的世界或稱「天下」,是一個以「仁」為基礎的道德世界(Moral World)。

洛克不就是嘗試建立,一個以「自然權利」為基礎的道德世界?

羅斯福總統亦嘗試建立,一個「自由即普世人權至高無上"Freedom means the supremacy of human rights everywhere. Franklin D. Roosevelt, The Four Freedoms."」的道德世界?

含著這根老菜脯

再作沈思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Alex Pan TheWalker
20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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