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4日 星期日

火車勾甘蔗(結論‧XⅣ)God bless “The People on Taiwan”!(九十八)


不可捨離的父母境界

    有段時期,佛陀與五百大比丘同住在羅越城迦蘭陀竹園。於是,依止舍利弗的大均頭托鉢回來,往詣佛陀,問道:

    「世尊,今此諸見,前後相應。云何得滅此見,又使餘者不生?」

    佛陀回答:

    「此見所出興、所滅之處,皆是無常、苦、空。均頭,知之,當建此意。夫見之法六十二種,要當住十善之地,除去此見。」

    (見增一卷四十三、善惡品第四十七、第九經)

    無論是本劫本見、末劫末見或是佛土境界等四大不可思議事,探索其因果本末和否定其因果本末,共有六十二見。一一見,一一陷井,故總稱六十二見網,皆是邪見。

    欲除去此等邪見,應當住於十善之地。十善乃父母境界之德。故而,住於十善之地,即行十善,就是不捨離父母境界。

    佛陀進而說明如何行十善,不捨離父母境界:「云何為十?於是均頭,他好殺生,我等應不殺。他好盜,我不盜。他犯梵行(犯淫行),我行梵行(不淫)。他妄語,我不行妄語。他行兩舌鬥亂彼此、綺語、惡口、嫉妒、恚、邪見,我(不行兩舌、綺語、惡口、嫉妒、恚)行正見。」

    「均頭,當知。從惡道得值正道,如()從邪見得至正見,迴邪就正。」

    「均頭,當念。離殺、不殺,滅度。離盜、不盜,滅度。離淫、不淫,滅度。……離邪見,得正見,滅度。」

    (見同上增一經卷)

    佛陀認定十善可以破除六十二見網,得正見,滅度,解脫。肯定十善行的功德,不可捨父母境界。

    總之,十善行是六道輪迴之「因」。操之在我。行十善行,積善業,上生三善道,得善「果」。
行十惡行,累惡業,下墮三惡道,得惡「果」。六十二見昧於「因果」或否定「因果」,故稱邪見。種下三惡道之因,得惡果,下惡道,喪失自我靈明,豈有父母境界可得,更遑論解放之德或解脫之道。

    故曰:父母境界不可捨離。





(取材自 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2013.04.14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