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5日 星期二

天祐台灣{序}--- (1)

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總統羅斯福致國會咨文( Message to Congress, January 6, 1941 ),以捍衛全人類四大自由(即言論、信仰的自由與免於恐懼、匱乏的自由)的職責,說服國人的孤立主義,決心投入世界大戰
同年,更與英國首相丘吉爾海上會合,共同發表大西洋憲章( The Atlantic Charter, August 14, 1941 ) ,揭示參戰宗旨。未久,英美中蘇法等26同盟國共同發表「聯合國宣言」( The Declar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January 1, 1942 ),正式對德義日三軸心國宣戰,誓言以大西洋憲章,作為戰後重建人類社會的準則,恢復所有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維護全人類的價值與尊嚴
英美兩國領袖在憲章作出八項聲明,表明無意擴張領土及其他利益外(第一項),並聲明 :「不願見違反人民自由意志的領土變更」(第二項)及「樂見所有人民恢復其遭受強制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第三項)
顯然「非經人民自由意志同意的領土變更」與 「剝奪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侵犯剝奪人類的四大自由,同時亦侵犯剝奪人類天賦自然權利羅斯福總統呼籲美國人民為捍衛人類四大自由及自然權利而戰,也就是為捍衛人性最寶貴的價值與尊嚴而戰
錄自 : 天祐台灣(III. 2007.09 )
作者 : 潘明正
筆名 : 劉蓁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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