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日 星期六

By 'n' by hard times comes a-knocking at the door ! (125)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34)

恢復人民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34)
基於主權在民原理,人民以主權者 ( Sovereign )的地位,為了保障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即為了保障其主權者的權利與自治,乃互相同意、和平締結社會契約,例如制定憲法,成立政府,但不移轉或讓渡其生命自由與追求幸福等不可剝奪權利,亦即不移轉或讓渡其主權者的權利與自治。  
因此,人民的主權者 ( Sovereign )地位,不因制定憲法而改變,不因成立政府而改變。
如是建立統治基於同意原理,然不改變人民的主權者 ( Sovereign )地位。
大清帝國以武力征服東寧王國,奪取台灣,並佔領統治台灣,豈能改變主權在民原理,奪取台灣人民的主權者權利,取代人民的主權者地位 ? 日本帝國以武力屈服大清帝國,受讓台灣,並佔領統治台灣,亦無能改變主權在民原理,奪取台灣人民的主權者權利,取代人民的主權者地位。
這種征服、佔領、統治不是王道,不是仁者無敵,更非仁政。(孟子梁惠王上)
此等不基於人民( 被統治者 )同意的統治,沒有正當性,不能改變主權在民原理,無法奪取台灣人民的主權者權利,無可取代人民的主權者地位。
孟子所傳承的堯舜文武周公孔子道統,這樣堅持 : 主權在民原理---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孟子盡心下),不可改變,人民的主權的主權者與自治,不可剝奪,不可讓渡。
中國國民黨依據孫中山所繼承的道統,主張 :
中華民國繼承大清帝國,其所無法奪取的,台灣人民的主權者權利。
中華民國收復日本帝國,其所未獲取的,台灣人民的主權者權利。
還是一無所得。
道統無能挑戰主權在民原理,中國國民黨另主張中華民國的法統,只要台灣人接受一中原則,台灣可納入中國。
中華民國的法統,有什麼說服力 ?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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