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2日 星期二

天祐台灣{序}--- (8)

美國聯邦憲法堪稱人類史上第一部,以啟蒙思想(自然權利社會契約與機械論宇宙觀) ,作為道德重建的道德體系範本。羅斯福總統將此道德體系的精髓---自由(意涵個人目的自主),演繹為人類四大主要自由( Four Essential Human Freedoms ),即 :
. 言論與表達的自由蓋自然現象每激發人類求知以臻真知的獲致(參考, Timaeus 47a ff)
.個人依其信仰方式崇拜上帝的自由蓋人類生俱追求其最終歸宿的宗教信仰情懷 (參考,Timaeus 41e ff)
.免於恐懼的自由。
.免於匱乏的自由。
免於恐懼與匱乏的自由,即常識所見的父母境界,每個人成長的家園。而四大主要自由乃洛克所稱的自然狀態,人人完全平等自由,充分享有生命自由與財產等自然權利,不虞他人侵犯( See, John Locke, Second Treatise of Government, § 6, 7 )  
羅斯福總統激發美國人乃至世人,堅定守護此道德體系,以維護其道德秩序--自由即普世人權至高無上,以茲對抗 :
1. 納粹集團、軍國主義武力征服世界的野心,此般古老「強權即公理」的信徒。
2. 藉自由、道德之名,遂行「強制自由、強制道德」的革命輸出者,亦脫離不了「強權即公理」的盲從。
大西洋憲章築基於人類四大主要自由,揚棄「強權即公理」及其既得利益,以彰顯"自由即普世人權至高無上"的真諦,從而,為戰後交戰雙方處理其權利義務,提出兩大原則 :
.戰勝國不以勝利者(即征服者)姿態宰制戰敗國,不要求割地賠款
.勝、敗雙方應適時退出佔領區,拋棄殖民地屬地
以免埋下日後戰爭種子
英國首相丘吉爾參與大西洋憲章的共同發表,深具歷史意義。蓋英國稱日不落帝國,殖民地屬地遍及五大洲,而且,美國還是脫離英國殖民隸屬而獨立,羅斯福總統與丘吉爾首相會商大西洋憲章的草擬,其,甘地正領導印度人民,進行獨立運動,以脫離英國的殖民統治 
錄自 : 天祐台灣(III. 2007.09 )
作者 : 潘明正
筆名 : 劉蓁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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