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4日 星期四

天祐台灣{序}--- (11)

羅斯福總統對於守護全人類自由的堅定意志與卓越領導,令世人景仰
由於美國傾其國力,領導同盟國全力對抗德日三軸心國的武力侵略,扭轉戰局,終結二次世界大戰
羅斯福總統未及親眼目睹,其所樂見的"恢復所有人民被強制剝奪的主權者權利與自治"---普世殖民地的解放以及專制獨裁政體的瓦解,及聯合國的成立---承擔實現大西洋憲章諸承諾,建立自由即普世人權至高無上的道德秩序使得戰爭的勝利,歸屬於全人類
大西洋憲章築基於四大主要自由,自由即普世人權至高無上的道德秩序為其終極目標聯合國承擔其實現 :
聯合國憲章如是揭示 :「重伸基本人權,人的價值與尊嚴,以及不分男、女與國之大小的平等之信念」(憲章前言) ; 「建立國際合作,......以提昇不分種族、性別、語言、宗教的獲取人權與基本自由」(憲章第一條第三項) ; 責成大會:「積極研究並做成建議書,以達成協助人類不分種族、性別、語言、宗教的獲取人權與基本自由的目的。」(憲章第十三條)
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 1848.12.10 ),宣言在其前言重申「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免於匱乏與恐懼的自由」等四大自由的珍貴。  
聯合國大會於1976年通過世界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世界經濟、社會與文化公約」,兩公約於1975.031976.01成為國際條約
這是聯合國的三大人權法典,舖設普世道德秩序的基石
再加上聯合國大會的1514號和1541號兩決議案,以及聯合國貫徹全球非殖民化」而成立的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
則羅斯福總統所謂 : 自由即普世人權至高無上
誠非空中樓閣。
錄自 : 天祐台灣(III. 2007.09 )
作者 : 潘明正
筆名 : 劉蓁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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