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0日 星期二

"人權之法理基礎" 再述(九十五)

找尋造物主( The Creator )
重返古希臘(18)  
柏拉圖的整合
Timaeus也講輪迴,然無六道輪迴或眾生的概念(See,Timaeus , 42 b ) ,因此,將造物( creatures )分為四大類,第一類屬於天堂的神族,另三類就是天空飛的、地上行走的和水中游的動物。
上帝是善的,創造出跟祂一樣善的神族。神族是善的,也能創造出跟祂一樣善的,天空飛的、地上行走的和水中游的動物。
上帝親自創造了第一類神族後,其他三類的創造工事,上帝託付給第一類神族。
如是,上帝意願善的普世化,對著眾神作了如下囑咐,「眾神,眾神之子女,都是我的作品,對於他們而言,我就是工藝家與父親,...........................
現在傾聽我的指示,三類生命有限的存有待創造---沒有他們宇宙即不完整,.......................
另一方面,假定他們為我所創造,在我手裡得到生命,他們就和眾神平等。
為了使得他們是有限生命,而這世界將是真正普世的生生不息,汝等務必據於汝等本性,承擔動物的製成,模仿我在創造汝等所展示的能力。
他們值得稱永恆的部分.,稱之神聖和意願遵行公正及你們的指導原則----該神聖部分由我自己播種,然後汝等將有限生命交織無限生命,製造完成有生命的造物,供給食物,使其成長,死後接納他們。」( See, Timaeus, 41 a-d )
如是,上帝和上帝的子女共同創造人類。  
(取材自Alex Pan's Digest)      
Alex Pan The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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