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9日 星期六

釋明:三、天祐台灣 PART II

其實,中華民國已在一九五O年變更國號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這個國號已被註銷。而且中華民國憲法亦一併遭受廢棄。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並在一九七一年取代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無論稱作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及其附屬機構,行使聯合國創始會員國與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所有權利,並承擔所有義務。雖然,之前,此權利的行使與義務的承擔,由中華民國政府為之。

 存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是否仍主張其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五O年以前稱中華民國)的代表性及其主權,如同上世紀二次大戰期間,流亡於英國倫敦的法國政府,對於納粹佔領的法國,主張其合法代表及主權,納粹佔領下的法國,仍存有維祺政府。

 假定中華民國政府如是主張,台灣人民(原住、老居、新來)是否同意?如何表達同意,但無論如何,中華民國政府的存在,意謂挑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性與合法性?

 當然中華民國政府亦可主張,未來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中華民國一併取銷,以化解敵意及質疑。如此,中華民國與中華民國政府的存在,只是暫時。

 美國已於一九七九年撤銷其對於中華民國政府的承認,亦即,美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五O年以前稱中華民國),而美國官方稱中華民國政府為台灣當局(Taiwan Authority)。斷交之說只是外交辭令(Euphemism)。

 美國廢棄艾森豪總統所簽訂的中美協防條約,並以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 Act , 1979,1,1),維持與台灣(當局)的非官方關係,提供台灣的安全保障。

 最近,二OO七年十月,美國對於台灣的地位,陸續發表官方聲明(Official Statement),其要旨如下:
(一)台灣或中華民國都不是國家。
(二)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五O年稱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台灣人民並未依其建國意願,制定憲法,成立政府,建立國家,因此,台灣不是國家應可理解。

 但是,中華民國政府,無論是中國黨或民進黨(或稱外來政黨與本土政黨),都有某些程度的相同主張,即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只是民進黨稱中華民國為台灣,則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存在,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的運作,應作何解讀,尤其,自一九九六年後,中華民國政府的民意基礎,不下於任何現代民主國家的政府。然而,美國官方仍以台灣當局稱呼之!顯然,美國官方一貫立場,仍是中華民國政府對於台灣的統治,純屬託管性質。

 假定中華民國政府是託管性質,那麼,人家選的是特首?你選的是總統?區別在哪?Anyway,"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Please, bear in mind.

  如何建國?
 (一)在現存的中華民國體制,中華民國政府結合民意,完成所謂「正名、制憲」,就是有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獨立新國家?中華民國政府改變其託管性質?
 (二)台灣人民,表達建國意願,籌組建國委員會,制定憲法、依新憲法、成立政府、建立國家,而現存中華民國政府,居於協助輔佐立場,俟新國家成立,功成身退。結束託管任務。

 究竟何者較明智?台灣建國,天意如何?

 一六二O年耶誕節前幾天,百來位清教徒踏上北美洲陸地,英國也藉此建立第一個殖民區(Colony)。但是這批清教徒認為,她們不但獲得信仰自由與Promised Land,他們更以拓荒者精神,將自由的信念播種於此Promised Land。一百五十年後,他們的子孫與不斷湧入的移民,共同基於自由的信念與"常識"的見證,向世人宣布獨立建國,解除其與宗主國的臣屬關係,另以各自獨立與平等地位,建立國與國的邦交關係,密切往來,情誼穩固,逾於兄弟手足。

 一九四九年,約兩百萬人(平民與軍隊),渡海來台,為了什麼?無論如何定義,逃難?為免於「清算、鬥爭」甚至「奴役」?移民(遷徙)?攜家帶眷,不辭家、國,遠離家、國(家鄉、原鄉、祖國)。為了自由,宗教自由、言論自由?或其他?

 但不可置疑,兩百萬年平民、軍人都獲得「自由」與「Promised Land」(應許之地,基督教的說法)。並且,可以立即著手建國,與當地(台灣)所有居民共同建立-新國家!

 相較於一六二O年的一百多位清教徒,雖然獲得自由與Promised Land,其子孫後代,一百五十年後,艱苦打了一場獨立戰爭,才得以建國-美國(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若比較摩西(Moses)在上帝的協助下,分紅海、擋追兵,帶著族人,遠離埃及人的奴役,獲得自由。但離Promised Land甚遠!摩西沒有繼續領導,其族人,走過沙漠、荒野,歷經艱辛漫長歲月,才獲得迦南地(Promised Land)。

  Oh,my God!這是怎麼一回事?

 一九四九年兩百萬人的大遷移,軍隊是吃了敗仗,老百姓是倉皇逃難,後面老共的砲彈不分軍人百姓!怎麼個逃法。台灣海峽沒有分開,沒看見上帝,也沒看到像摩西這種聖人頂著光環大作法,前前後後,可數出的大人物,羅斯福總統(早已過世)、麥克阿瑟將軍、還有杜魯門總統,當然,蔣介石絕對少不了一份,完成這項高難度、大規模的人道救助工程,簡直是奇蹟,所謂奇蹟就是常識估算不及、期盼不可能,竟然發生在常識的認識範圍。而且,上帝給的恩典更具真實,自由與Promised Land,台灣中選!恩典有別於報償(Reward),是給所有在台灣的人民共享,而不是特別酬謝某人或某些人。儘管,杜魯門後來與麥帥鬧彆扭,壞了蔣介石的大事,復國夢碎(所謂復國只不過是重回執政),但台灣的固若金湯,杜魯門應居首功,而且,台灣就是"自由與Promised Land"的上帝恩典,若以國家鞏固這恩典,更能榮耀上帝,台灣的建國,就在蔣介石的一念之間,不用像一百來位虔誠的清教徒,等待一百五十年後,又要打一場硬仗,才能由其子孫榮耀上帝,鞏固上帝的恩典,也不必像摩西領導出埃及的族人,在沙漠、荒野流浪數十年,才得到迦南地(Promised Land),建國還是遙遙無期!

 假定蔣介石立即或在世時著手建國,在台灣建國,台灣人民幾百年身上的烙印,明國奴、清國奴、日本奴甚至中國奴,一概除去,能不額手稱慶,永世感恩,二二八英靈會含笑昇天,向天帝報喜,家屬即使含淚埋骨,心裡會存感激,至少可以告慰受難先人,宿願已償,值得,兩百萬軍民本來就一條心,難道體會不出領袖的英明睿智!永懷領袖更不用說!

 羅斯福總統早就給了大西洋憲章,麥克阿瑟本來就站在同一條線上,但在杜魯門這個老百姓(civilian)威令下,就是不能跨出一步,老百姓的頭就是頂頭上司,麥克阿瑟不信邪,差點被送軍法、摘下五顆星,整個世界,就在杜魯門的授權,由杜勒斯建立起一道牆,建構圍堵政策,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美日安保條約、中美協防條約就是其中的架構,分隔共產世界與自由世界,台灣建國,順理成章,杜魯門已付諸行動,還用背書(endorse)?也不必和麥帥,偶而「死老百姓」,洩洩憤!

 台灣建國,浮現於台灣的外省人、本省人、統獨藍綠,根本不會出現,什麼紛爭、抗爭,誰會那麼無聊!

 而且,我們從小吃的「蕃薯」,一定稱「甘藷」,甘,回味無窮,甘到底,因為,值得,就是值得!

 為什麼不建國?「不為或不能」,就讓出這空間,歷史學家、心理學家、心靈學家、命相學家,可盡情揮洒!

 因為「不為」,所以台灣進入戰爭狀態(state of war),霍布斯的巨靈(Leviathan)堂而皇之復活,阿修羅王也不甘寂寞,從大海底跑出來助陣,而且、喧賓奪主,傾出壓箱的看家本領-幻術大百科,權謀詐術可無所不用其極,從此,台灣沒有一樣是真實。

 一本憲法,離開主權者,憲法權威、權力的來源,就不能用,然而,竟然去了兩個字,即"連選得連任「一次」"的「一次」兩個字,變成無上權威,樹立法統。

 而且,憲法不能修,要「原封不動」帶回中國,因此,凍結憲法的臨時條款,不叫修憲。

 國家基本大法,人民權利的保障書,都如此,其他,可見一斑,沒有一樣是真實的!

 阿修羅王有次患了重病,痛苦難堪,遣人央請天帝釋(提桓因)治療,並以傾授幻術為酬勞作說服,天帝釋不為所動,仍為其治病,天帝釋僅說:「願阿修羅王痊癒」,阿修羅王竟然不藥而癒。竊喜,天帝釋竟然不要酬謝,而且阿修羅王自忖:「其實,即使天帝釋治好我的病,我也不會敎他幻術!」

 天帝釋何能僅以說願就治好阿修羅王的病?福德所致,因為誠信是福德之本,因此不用幻術,也拒絕幻術作酬謝。﹝見雜阿含第一一一八經﹞

 佛告諸比丘:「釋提桓因於三十三天(音譯忉利天)為自在王,長夜真實不幻不偽,賢善質直。」[見雜阿含同上經](天帝釋得昇天帝因緣見雜阿含第1104經、1106經)

 蔣介石帶來這本憲法,連同基於這本憲法所建的的法統,根本虛幻不實,其存在就像那棵橫於建國大道最後一道障礙物-桀羅樹。

 這棵桀羅樹病害嚴重,幾近枯槁,如同阿修羅王的不堪病痛,如何治療,不是修改,同意阿修羅王的幻術交換,而是保持原狀,還給原主人,或有人願意將他帶回中國,或作為學術研究,悉聽尊便,當本天帝釋的誠信,祝願他歸還原主人(中國人民)。

 天帝釋提桓因面對阿修羅王不時的文嚇、武攻,所以立於不敗之地,乃天帝釋有智忍、仁慈(見長阿含卷二十一、戰鬥品第十),不要說天帝釋仍有龍王、四天王及部將做先鋒,而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欲界四空居天)及梵天乃至色界頂大自在天王摩醯首羅(色界共十八天)為其後盾(參考同上,另雜阿含第一一O九經、一一一O經、一一二O經、一一二一經)

 面對中國的文攻武嚇,台灣人民但效法天帝釋的面對阿修羅王的文嚇武攻,智忍、仁慈,不視為敵人,爭執當自然休止。

 檢視上帝為一九四九年來台二百多萬軍民所賜自由與"Promised Land",依然完好存在。而且,即使自由長期不斷遭受壓縮、扭曲,因為自由是天賦的,有不斷再生能力,尤其,解嚴後,乃至自由最後一道限制,刑法第一百條的言論叛亂罪,已刪除,自由完整無缺,自由的不可剝奪已是台灣人民的共識。

 台灣人民,無論原住、老居、新來,勇敢無畏,互相包容,一起來建國!

    To love another person is to see the face of God .

 天祐台灣釋明如上。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Lost in the dark of the night.
It is the music of a people.
Who are climbing to the light.
For the wretched of the earth.
There is a flame that never dies.
Even the darkest night will end.
And the sun will rise.
They will live again in freedom.
In the garden of the Lord.
......
They will put away the sword.
The chain will be broken.
And all men will have their reward!

-Les Miserables-
Thanks to Mr. Cameron Mackintosh , et 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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