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9日 星期六

自由與擔當 Part Three III (III) 叄

啟蒙運動的政治、道德、社會改造與重建,形構一開放社會(open society),但是並非無其抗拒或反動。




卜波爾如是描述西方文明:一文明,可如此描述,乃朝向人道與理性、平等與自由;一文明乃處嬰兒期,一如往昔,惟抗拒其經常遭受諸多智識領袖背叛之事實,而繼續成長。多方顯示,此文明仍未自出生的陣痛完全康復-自部落或封閉社會,受制於魔法力量的轉型期,到達開放社會,解放人的批判能力。其亦多方顯示,此轉型期的陣痛,乃致使若干反動的導致,並為企圖且仍試圖推翻文明與回復原始部落主義的原因之一。而且,其隱約顯示吾人現今所稱的集權主義,乃屬於一傳統,如同吾人文明一般古老或一般年輕。




卜氏直接指出,宗奉黑格爾(George W.F. Hegel)的歷史主義或歷史哲學(Historicism)就是主要反動,並分兩支,左為馬克斯歷史哲學,右為種族主義或法西斯主義的歷史哲學,或許,卜氏可更明白指出,這左、右兩支,同樣宗奉「強權即公理」,武力是不二法門。[See , Karl R. Popper , 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 , 1956 . 馬陵出版社 PP.3,11-13.]




卜氏所稱開放社會及其左、右反動,與羅斯福總統所述道德秩序及其抗衡兩新秩序,應是同一件事,不同說法。不同樂器,演奏同一曲目,可以產生共鳴、交響!




綜上所述,美國對於殖民地的解放,建國,以身作則,建國後,歷任總統如門羅、鮑克、威爾遜(Woodrow Wilson)、羅斯福,皆持一貫解放政策,實踐落實所有人皆生而平等(內涵自由)或自由(內涵平等)。而且,殖民地的解放,如同奴隸的解放,只是平等自由普及人類社會的落實,是普遍道德秩序的前提,大西洋憲章的宗旨,亦在維護並落實此道德秩序-自由、人權至高無上-自由、人權、道德三位一體的普遍秩序,而此道德秩序的概念,所有人皆生而平等的常識確信,造就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人,也是國家的主人,在目的自主的領域,每個人都是王者,這道德秩序就是簡而易明的王道!國王不只一位,豈是天無二日、唯我獨尊的古老王道,可堪比擬!




總而言之,強權即公理的秩序,是霸道,是道德的障礙,因此,美國和其盟友並肩作戰,通力合作,維護西方啟蒙運動所重建的道德秩序,並傾國全力,對抗破壞王道的霸道信仰者。(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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