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9日 星期六

自由與擔當       Part Three , III , (III) , 四 , 點四之四

一九五O年六月二十五日,"The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北韓),大舉武裝部隊,全面入侵'' The Republic of Korea"(南韓),企圖武力統一朝鮮半島。

翌日,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北韓破壞和平,構成侵略行為,徵招會員,提供必要協助,恢復朝鮮半島的和平。

七月初,麥克阿瑟將軍(Gen. Douglas MacArthur)經由杜魯門總統任命與聯合國認可,統領十六國聯合部隊(美軍為主幹),進入朝鮮半島,執行恢復和平任務。韓戰(Korean War)因此展開。

韓戰之前,朝鮮半島已成立: 一、The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與 二、 The Republic of Korea。聯合國在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二日承認:"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Korea"為朝鮮半島唯一合法政府。

顯然,朝鮮半島已脫離日本殖民而獨立建國,不必等待日本在舊金山合約(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簽署)宣布放棄其對於朝鮮半島的所有權益,並允許其獨立。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六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隔天,朝鮮人成立獨立籌備委員會,訴求立即自治(Immendiate self - government)。

同年十二月底,英、美、蘇三國外長理事會在莫斯科達成協議:四強五年託管。朝鮮人聞訊,群起反對。

一九四八年五月十日,南韓在聯合國監督下,舉行選舉,李承晚(Syngman Rhee)獲選大統領。八月十五日,韓國(The Republic of Korea)正式開國。美軍事政府結束。年底聯合國承認韓國政府為朝鮮半島唯一合法政府。蘇聯佔領區的北韓,亦在同年成立"The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

戰後,朝鮮人民恢復其遭受剝奪的主權與自治,並各依其意願,在美、蘇佔領區,分別建立不同型態的政府,一為民主制度,一為共產制度,完全符合大西洋憲章的精神,尤其是憲章第三項聲明。

一九四九年六月七日,杜魯門總統宣布:朝鮮半島已成為共產制度與民主制度,其意識形態衝突的試煉場所,因此,積極經援南韓並為其備戰,然而,南韓仍經不起北韓翌年有備而來得大舉全面入侵。(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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