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9日 星期六

自由與擔當 Part Three , III , (III) , 四 , 點四之七(補述一)

木柵鐵觀音—文山香土茶,請慢用

終戰後迄今,臺灣人自始未恢復主權與自治!

羅斯福總統如是說:
「自由即人權至高無上,任何地方、任何角落,皆應如是。」

So spoke President Roosevelt:
"Freedom means the supremacy of Human Rights
 everywhere ."

的確,蔣介石將台北一條幹道,命名羅斯福路。

保障自由、人權至上?保障四大自由?尤其保障免於恐懼的自由(3F;Freedom From Fear)?擔當自由的守護與傳遞?

蔣氏父子在台灣實施四十年的軍事戒嚴統治,誠然不知自由有別於放縱(License)!為了自由,台灣人的血淚洗淨好幾次濁水溪!台灣人的血與淚沒有白流,孕育無量無數守護自由的巨人,無分男、女、老、幼,替代蔣氏父子幾近放縱(License)的戒嚴令,擔當自由的守護與傳遞。

因此,台灣人樂見台灣海峽兩岸中國人的和解,甚至統一。

眼見高倨台灣的中國權貴卑躬屈膝向著對岸中國人,終於深深體會,自由才能孕育高貴尊嚴,這般權貴、權貴子弟孕育於放縱(License)、長於放縱,不曉得自由的珍貴,終於卑顏!

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人應徹底恢復天賦的主權與自治,完成建國大業。

就樂見中國人的統一。In fact,其實,中國早已統一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無產階級!誰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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